大庆炼化公司机组油箱排烟治理项目用油雾分离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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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机组油箱排烟治理项目用油雾分离器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油雾分离器10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2
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6、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9、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风机类设备、润滑类设备、过滤类设备等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11、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合同签订
为2017年1月
至2021年12月3
。
2)业绩标的物及数量:本次投标制造商生产的3台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富气压缩机或汽(柴)油(重整)加氢装置循环氢压缩机的油雾分离器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a.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b.业绩同时须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合格评价证明,如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内不能体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则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中须能够清晰表明业绩标的物名称、标的物的应用地点和装置、应用效果等内容。用户评价证明要有用户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6-02 13:30:00至2023-06-0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机组油箱排烟治理项目用油雾分离器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油雾分离器10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2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6、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9、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风机类设备、润滑类设备、过滤类设备等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11、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2)业绩标的物及数量:本次投标制造商生产的3台及以上催化裂化装置富气压缩机或汽(柴)油(重整)加氢装置循环氢压缩机的油雾分离器业绩。
3)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a.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b.业绩同时须提供最终用户出具的合格评价证明,如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内不能体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则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中须能够清晰表明业绩标的物名称、标的物的应用地点和装置、应用效果等内容。用户评价证明要有用户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6-02 13:30:00至2023-06-0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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