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开挖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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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东部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开挖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4020-APB20220005
三、招标单位: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管辖范围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单项金额400万元以下(不含)的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路面修复、红线外抢险抢修路面修复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
2.片区划分:项目按镇街行政区域划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荔城片区(包括但不仅限于荔城、荔湖、增江、石滩、朱村、小楼、正果、派潭等镇街范围),新塘片区(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塘、中新、永宁、宁西、仙村等镇街范围),招标人保留对上述片区范围调整的权利;
3.招标人按常见工作内容拟定综合单价,单项工程依据综合单价按暂估工程量出具《估价表》及《任务单》。《任务单》即为单项工程代合同,单项工程按实结算。对于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未包含的或不宜采用本次综合单价的项目,招标人有权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发包和计价。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单项金额400万元以下(不含)的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路面修复、红线外抢险抢修路面修复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绿化修复、标线修复、路侧(缘)石修复、隔离护栏修复等,以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项目(具体以《任务单》为准)。
3.服务单位产生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本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二名投标人为东部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开挖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单位,第三、第四名为备选单位(如综合得分前二名候选单位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则由备选单位依次递补)。确定的两家候选单位各负责一个片区,按排名先后自行选择服务区域并签订合同,片区内单个项目以任务单形式直接委托施工。
七、合同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未满三年总发包金额已超过招标金额的,合同提前终止。
2、合作方式:招标人与确定其区域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依照合同约定按照《道路修复工程管理及考核规定》(合同附件6)对各承包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如区域的承包单位的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或承包人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的,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承包单位承担任何责任,该区域的剩余合同期内的业务由另一承包单位承接。合同有效期内,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承接招标人其他被解除服务合同的承包人的服务区域业务。若被确定的承包单位拒绝承接,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条款详见合同)。若考核合格,承包单位须按合同条件继续执行下一年服务期。
八、承包方式:
1.按招标单位提供的《任务单》内容包工、包料(除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外)、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工期、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组织和协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综合单价是完全单价,是固定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即全费用单价。合同期内综合单价除了《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5条计价规则规定的情形外均不作调整,综合单价需作调整时,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发布。
3.本项目综合单价不作为本项目竞争因素,投标人须在经济标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单价及相关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投标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须给本项目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与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含)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并承诺如若中标,将委任其为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总体沟通与管理工作。(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提供任职证明或职务说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至少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须授权一名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联系协调等工作,可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二级的注册建造师需为广东省颁发,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需同时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起,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完成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为准。年度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不能作为具体项目的合同证明,业主或业主分、子公司发出的施工任务单(或委托单)可作为合同证明。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2023年6月3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17时00分(北京,同下)。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二、项目编号:4020-APB20220005
三、招标单位: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管辖范围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单项金额400万元以下(不含)的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路面修复、红线外抢险抢修路面修复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
2.片区划分:项目按镇街行政区域划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荔城片区(包括但不仅限于荔城、荔湖、增江、石滩、朱村、小楼、正果、派潭等镇街范围),新塘片区(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塘、中新、永宁、宁西、仙村等镇街范围),招标人保留对上述片区范围调整的权利;
3.招标人按常见工作内容拟定综合单价,单项工程依据综合单价按暂估工程量出具《估价表》及《任务单》。《任务单》即为单项工程代合同,单项工程按实结算。对于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未包含的或不宜采用本次综合单价的项目,招标人有权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发包和计价。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范围、规模: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内单项金额400万元以下(不含)的红线外燃气管道工程路面修复、红线外抢险抢修路面修复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绿化修复、标线修复、路侧(缘)石修复、隔离护栏修复等,以及临时安排的其他路面修复工作项目(具体以《任务单》为准)。
3.服务单位产生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本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二名投标人为东部燃气公司燃气管道开挖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单位,第三、第四名为备选单位(如综合得分前二名候选单位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则由备选单位依次递补)。确定的两家候选单位各负责一个片区,按排名先后自行选择服务区域并签订合同,片区内单个项目以任务单形式直接委托施工。
七、合同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如未满三年总发包金额已超过招标金额的,合同提前终止。
2、合作方式:招标人与确定其区域的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依照合同约定按照《道路修复工程管理及考核规定》(合同附件6)对各承包单位进行月度考核,如区域的承包单位的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或承包人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的,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承包单位承担任何责任,该区域的剩余合同期内的业务由另一承包单位承接。合同有效期内,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承接招标人其他被解除服务合同的承包人的服务区域业务。若被确定的承包单位拒绝承接,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条款详见合同)。若考核合格,承包单位须按合同条件继续执行下一年服务期。
八、承包方式:
1.按招标单位提供的《任务单》内容包工、包料(除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外)、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工期、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承包。承包范围内验收、组织和协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综合单价是完全单价,是固定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各项费用,即全费用单价。合同期内综合单价除了《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5条计价规则规定的情形外均不作调整,综合单价需作调整时,以文件或通知形式发布。
3.本项目综合单价不作为本项目竞争因素,投标人须在经济标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单价及相关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时投标人没有被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或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况,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须给本项目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与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含)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并承诺如若中标,将委任其为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总体沟通与管理工作。(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提供任职证明或职务说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至少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须授权一名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联系协调等工作,可代表项目总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种会议。(提供常驻广州项目负责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二级的注册建造师需为广东省颁发,且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需同时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网页截图。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起,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部分)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完成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为准。年度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不能作为具体项目的合同证明,业主或业主分、子公司发出的施工任务单(或委托单)可作为合同证明。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2023年6月3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17时00分(北京,同下)。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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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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