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2023年—2024年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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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2023年—20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新木采油厂2023年—20管线沟及站场土方施工项目。施工区域包括3个标段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框架总金额900万元,项目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执行新木采油厂施工设计方案;按照新木采油厂施工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施工,达到日常生产使用要求。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
本项目是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选商,由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9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建设地点:新木采油厂生产辖区内,
2.1.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及工作量:新木采油厂2023年—20管线沟及站场土方施工工程项目。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350万元:毛都站镇三马架村、毛都西伯村、刘家围子村、奔不来村、复兴村、额仁索赫村及农业开发公司两万亩农场等土方工程。
二标段150万元:华新东兴村木154区块内土方工程。
三标段400万元:前郭灌区水灌处新木采油厂辖区内所有水渠开挖及恢复土方工程。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按项目年度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收取服务费。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律
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三年内指2018年4月到2021年4月)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2 财务
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开标日在5月前,原则提供上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具体年度需要在招标需求中明确;5月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 安全
3.1 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2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伤保险资料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从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4 专业
4.1 具有与从事施工作业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必须具备1台挖掘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合格证和发票;租赁设备提供设备合格证和租赁合同)
4.2 挖掘机作业人员要有施工作业操作证,非本公司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4.3 提供投标标段施工区域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施工证明。
4.4 具备协调区域内乡、村关系的能力,出具协调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施工队伍需使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协调组织到位,出现民扰现象负责及时协调解决)。
4.5 出具对技术要求和履约合同条款的承诺书,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提供承诺书)。
4.6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5公共条款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6月至 2023年6月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和开标(网上开标) :2023年6月209时00分(北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新木采油厂2023年—20管线沟及站场土方施工项目。施工区域包括3个标段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框架总金额900万元,项目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执行新木采油厂施工设计方案;按照新木采油厂施工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管线沟及站场土方工程施工,达到日常生产使用要求。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
本项目是为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选商,由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9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建设地点:新木采油厂生产辖区内,
2.1.4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2月3;框架额度范围内开工或实施的工程、服务项目,适用框架招标结果;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及工作量:新木采油厂2023年—20管线沟及站场土方施工工程项目。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350万元:毛都站镇三马架村、毛都西伯村、刘家围子村、奔不来村、复兴村、额仁索赫村及农业开发公司两万亩农场等土方工程。
二标段150万元:华新东兴村木154区块内土方工程。
三标段400万元:前郭灌区水灌处新木采油厂辖区内所有水渠开挖及恢复土方工程。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按项目年度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收取服务费。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律
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三年内指2018年4月到2021年4月)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2 财务
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开标日在5月前,原则提供上上年度的审计报告,具体年度需要在招标需求中明确;5月后,必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 安全
3.1 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2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伤保险资料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从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4 专业
4.1 具有与从事施工作业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必须具备1台挖掘机)。(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合格证和发票;租赁设备提供设备合格证和租赁合同)
4.2 挖掘机作业人员要有施工作业操作证,非本公司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4.3 提供投标标段施工区域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施工证明。
4.4 具备协调区域内乡、村关系的能力,出具协调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施工队伍需使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协调组织到位,出现民扰现象负责及时协调解决)。
4.5 出具对技术要求和履约合同条款的承诺书,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提供承诺书)。
4.6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5公共条款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6月至 2023年6月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和开标(网上开标) :2023年6月209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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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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