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涟水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3-06-09
收藏项目
注册后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
项目名称:涟水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分包一:267万元;分包二:105万元
最高限价:分包一:267万元;分包二:105万元
采购需求:分包一:负责涟水县医保外伤走访、稽核检查等工作。分包二:负责涟水县医保业务公共服务等工作。
注:磋商供应商可以参与任意分包磋商,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磋商按分包顺序依次评标,分包一的成交候选人不再参与分包二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为保险总公司,但经磋商供应商授权,磋商供应商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公司(支公司)等可以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该分公司(支公司)必须获得保险总公司同意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保险总公司书面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等技术支持;(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磋商供应商在涟水县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机构;(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磋商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能够配备熟悉当地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的专职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专项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磋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健康保险精算、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的制度和能力,能够对承办的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单独核算;(提供基本情况介绍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磋商供应商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说明:上述 2-5 条的磋商供应商均是指经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公司、支公司等。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须在磋商活动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
项目名称:涟水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分包一:267万元;分包二:105万元
最高限价:分包一:267万元;分包二:105万元
采购需求:分包一:负责涟水县医保外伤走访、稽核检查等工作。分包二:负责涟水县医保业务公共服务等工作。
注:磋商供应商可以参与任意分包磋商,每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分包,磋商按分包顺序依次评标,分包一的成交候选人不再参与分包二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为保险总公司,但经磋商供应商授权,磋商供应商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公司(支公司)等可以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该分公司(支公司)必须获得保险总公司同意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保险总公司书面承诺提供业务、财务、信息等技术支持;(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磋商供应商在涟水县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机构;(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磋商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能够配备熟悉当地医保政策,且具有医学等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的专职服务队伍,能够提供驻点、巡查等专项服务;(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磋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健康保险精算、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的制度和能力,能够对承办的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单独核算;(提供基本情况介绍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磋商供应商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说明:上述 2-5 条的磋商供应商均是指经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公司、支公司等。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须在磋商活动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山东省立医院医疗设备(057)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2025-04-28
- 临沭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8
-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测序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8
-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成都市结核病防治院)医学检验外包服务项目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8
- 聊城市茌平区杨官屯乡卫生院CT采购项目杨官屯乡卫生院CT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8
- 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检验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 习水县仙源镇卫生院延伸点购置数字医用X射线摄影机(DR)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5-04-28
-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