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铁路、蓝塘产业园、深汕铁路SSSG-1标、深汕铁路先开段、北沿江站前Ⅹ标、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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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 167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 四川省和重庆市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 (不含四川省承担境内车站增加投资)的50%, 资本金中国铁集团承担27%、四川省承担65% (含征地拆迁费用)、 重庆市承担8%(含征地拆迁费用), 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紫金县政府批准建设, 并由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成立蓝塘工业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紫委办〔2019〕22 号)。项目业主为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已被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确定为中标人(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2】第【07729】号),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已批准建设,位于广东深圳市南山区、龙华区,线路走向近似东西(约10º),全长13783.31m,项目立项批准文号:粤交铁【2020】863号,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已经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其中上海段、江苏段项目业主分别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江苏有限公司。同步实施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已由项目业主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五标段)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成达万铁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CDWZQ-7标,起止里程:DK255+887.970~DK284+090.830,正线长度28.203km。工程地点主要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时速350km/h,区间路基5.65km/29处;桥梁9.498km/26座,涵洞248.46横延米/13座;隧道13.055km/14座;无砟轨道56.406铺轨公里。主要有改移道路5.896km。区间路基5.65km,其中土方1904189m³,特大桥4259.46/4座,大桥4797.69/17座,其中悬臂现浇连续梁5联。涵洞248.46横延米/13座。计划工期:总工期:182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0,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3。
2.1.2蓝塘产业园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塘产业新城,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一期项目用地总面积668. 01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市政管网、道路绿化、照明、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为 A3路工程2000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A6路工程1474.973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7 路工程 1520 米长,城市支路,30 米宽;A8 路工程 1520米长,城市次干路,30 米宽;A9路工程 1678.828 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B5 路工程 2302.945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9路工程 1688.421米长,城市次干路,40米宽;蓝塘大道工程 5920.94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高速连接线及南延道路工程主线长1434.895米长,城市主干路,东匝道长674.904米长,城市支路,西匝道长665.096米长,城市支路,安置区周边道路C1路长265.266米长,40米宽,C2号路250米长,30米宽,C3号路265米长,20米宽,C,4号路790米长,20米;场地平整挖土方1017.11 万方,挖石方1348.26万方,共计挖方2365.38万方,道路总长度为 22.45千米。本项目结构工程主要有:新建4座桥梁工程,悬臂式挡土墙、敞开段钢筋砼U型槽、暗埋段钢筋砼箱涵等。本标段计划工期:96个月,竣工日期:2029年9月3。
2.1.3 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深汕铁路SSSG-1 标段起讫里程为DK1+504.47~DK29+500.67,正线长度28.018km,深汕至广汕联络线2.934km。主要工程内容:路基 3.419km,站场路基 0.23km,正线桥梁 10.127km/18 座,联络线桥梁 2.934km/2 座,隧道14.473km/6 座,涵洞 220.01 横延米/10座,箱梁预制、架设 410孔,正线铺无砟道床 58.31 铺轨公里,站线铺无砟道床 3.05 铺轨公里,合同总投资约29.09亿元。工程特点:(1)桥隧相连,结构物多,施工筹划难度大;(2)工程线路横跨两市四镇,建设协调难度大;(3)桥梁工程上跨结构物多,施工干扰大、安全风险高;(4)穿越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多,环水保工作要求高。本标段计划工期:60个月,竣工日期:2027年12月。
2.1.4深汕铁路先开段项目:项目开工为2021年1月,计划竣工为2012月3,合同总工期48个月。起讫里程DK114+370~DK128+153.31,全长13783.31m,为单洞双线隧道,采用矿山法开挖。
2.1.5北沿江站前Ⅹ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沪宁段正线DK241+050~DK271+63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0.58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泰州南高架站)30.58公里。设10#梁场承担标段内903孔箱梁制、运、架。无盐泰锡常宜铁路相关工程。
2.1.6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五标段)项目部,主要结构物为新建跑道南侧机坪涉及的地基处理工程(全长2138.38m)、土(石)方工程(全长2138.38m)、道面工程(全长2138.38m)、排水工程(全长5151m)。本标段计划工期:22个月,竣工日期:2012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排水带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人行道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声测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完整的三证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生产10万吨以上,需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额超10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项目中标合同(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的附三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浆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管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金属波纹管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1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3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槽道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仅限于代理国外品牌), 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 环境及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代理商代理进口预埋槽道时可以参与投标,须提供国外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生产能力15万米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附生产、检测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生产厂家应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ETA全面认证报告,并且必须提供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包含《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TB/T3329-2013)要求的全部检验内容,另外 还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承载力耐火时效(F90耐火等级)检测报告,详见附表6。
(6)供货业绩要求:须具备在已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营证明(安全运营证明由铁路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且槽道使用数量不低于20000米,满足原铁道部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投标文件里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开标前携原件到招标单位备查,检查合格后由招标单位上报集采中心方可参与投标)。满足《深建指工函【2023】101号 关于确保深汕铁路隧道内预埋接触网槽道工程质量的函》的技术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确保现场供货,所供物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和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项目经理部相关设计文件要求,如果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中止合同,同时上报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记录其不良行为,由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报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止其在铁路行业投标资格。拟中标人需安排技术人员安排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安装,安装前须联系设计院核查位置,确保安装质量。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列为黑名单的情况。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也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7套筒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铁路项目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8土工膜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6月-2023年6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6月-2023年6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0、2021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
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至2023年6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 167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 四川省和重庆市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 (不含四川省承担境内车站增加投资)的50%, 资本金中国铁集团承担27%、四川省承担65% (含征地拆迁费用)、 重庆市承担8%(含征地拆迁费用), 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紫金县政府批准建设, 并由中共紫金县委办公室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成立蓝塘工业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紫委办〔2019〕22 号)。项目业主为紫金县蓝塘产业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蓝塘产业新城一期(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已被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确定为中标人(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2】第【07729】号),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已批准建设,位于广东深圳市南山区、龙华区,线路走向近似东西(约10º),全长13783.31m,项目立项批准文号:粤交铁【2020】863号,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已经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其中上海段、江苏段项目业主分别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江苏有限公司。同步实施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已由项目业主为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五标段)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成达万铁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CDWZQ-7标,起止里程:DK255+887.970~DK284+090.830,正线长度28.203km。工程地点主要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铁路等级为高速铁路,时速350km/h,区间路基5.65km/29处;桥梁9.498km/26座,涵洞248.46横延米/13座;隧道13.055km/14座;无砟轨道56.406铺轨公里。主要有改移道路5.896km。区间路基5.65km,其中土方1904189m³,特大桥4259.46/4座,大桥4797.69/17座,其中悬臂现浇连续梁5联。涵洞248.46横延米/13座。计划工期:总工期:182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0,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3。
2.1.2蓝塘产业园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塘产业新城,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一期项目用地总面积668. 01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市政管网、道路绿化、照明、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为 A3路工程2000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A6路工程1474.973米长,城市次干路,30米宽;A7 路工程 1520 米长,城市支路,30 米宽;A8 路工程 1520米长,城市次干路,30 米宽;A9路工程 1678.828 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B5 路工程 2302.945米长,城市主干路,50米宽;B9路工程 1688.421米长,城市次干路,40米宽;蓝塘大道工程 5920.94米长,城市主干路,50 米宽;高速连接线及南延道路工程主线长1434.895米长,城市主干路,东匝道长674.904米长,城市支路,西匝道长665.096米长,城市支路,安置区周边道路C1路长265.266米长,40米宽,C2号路250米长,30米宽,C3号路265米长,20米宽,C,4号路790米长,20米;场地平整挖土方1017.11 万方,挖石方1348.26万方,共计挖方2365.38万方,道路总长度为 22.45千米。本项目结构工程主要有:新建4座桥梁工程,悬臂式挡土墙、敞开段钢筋砼U型槽、暗埋段钢筋砼箱涵等。本标段计划工期:96个月,竣工日期:2029年9月3。
2.1.3 深汕铁路SSSG-1标项目:深汕铁路SSSG-1 标段起讫里程为DK1+504.47~DK29+500.67,正线长度28.018km,深汕至广汕联络线2.934km。主要工程内容:路基 3.419km,站场路基 0.23km,正线桥梁 10.127km/18 座,联络线桥梁 2.934km/2 座,隧道14.473km/6 座,涵洞 220.01 横延米/10座,箱梁预制、架设 410孔,正线铺无砟道床 58.31 铺轨公里,站线铺无砟道床 3.05 铺轨公里,合同总投资约29.09亿元。工程特点:(1)桥隧相连,结构物多,施工筹划难度大;(2)工程线路横跨两市四镇,建设协调难度大;(3)桥梁工程上跨结构物多,施工干扰大、安全风险高;(4)穿越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多,环水保工作要求高。本标段计划工期:60个月,竣工日期:2027年12月。
2.1.4深汕铁路先开段项目:项目开工为2021年1月,计划竣工为2012月3,合同总工期48个月。起讫里程DK114+370~DK128+153.31,全长13783.31m,为单洞双线隧道,采用矿山法开挖。
2.1.5北沿江站前Ⅹ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沪宁段正线DK241+050~DK271+630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30.58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泰州南高架站)30.58公里。设10#梁场承担标段内903孔箱梁制、运、架。无盐泰锡常宜铁路相关工程。
2.1.6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五标段)项目部,主要结构物为新建跑道南侧机坪涉及的地基处理工程(全长2138.38m)、土(石)方工程(全长2138.38m)、道面工程(全长2138.38m)、排水工程(全长5151m)。本标段计划工期:22个月,竣工日期:2012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排水带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人行道板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声测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有完整的三证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生产10万吨以上,需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营业额超10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项目中标合同(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的附三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4浆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5管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金属波纹管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1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3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6槽道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仅限于代理国外品牌), 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 环境及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代理商代理进口预埋槽道时可以参与投标,须提供国外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物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生产能力15万米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附生产、检测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实收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至少一份。生产厂家应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ETA全面认证报告,并且必须提供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者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包含《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TB/T3329-2013)要求的全部检验内容,另外 还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等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承载力耐火时效(F90耐火等级)检测报告,详见附表6。
(6)供货业绩要求:须具备在已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供应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运营单位的安全运营证明(安全运营证明由铁路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且槽道使用数量不低于20000米,满足原铁道部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投标文件里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开标前携原件到招标单位备查,检查合格后由招标单位上报集采中心方可参与投标)。满足《深建指工函【2023】101号 关于确保深汕铁路隧道内预埋接触网槽道工程质量的函》的技术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确保现场供货,所供物资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和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先开段项目经理部相关设计文件要求,如果出现一次质量不合格,中止合同,同时上报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记录其不良行为,由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报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止其在铁路行业投标资格。拟中标人需安排技术人员安排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并指导安装,安装前须联系设计院核查位置,确保安装质量。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内部单位列为黑名单的情况。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也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7套筒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铁路项目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8土工膜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9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6月-2023年6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6月-2023年6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0、2021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
投标人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至2023年6月1,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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