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文学院实验教学设备和平台更新改造项目(包组三第二次)(项目编号:0835-230Z31603011C1)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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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30Z********C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文学院实验教学设备和平台更新改造项目(包组三第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否核心产品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1
方言语音特征虚拟仿真教学系统
1套
否
是
********
2
岭南数字人文综合实验教学平台
1套
否
否
3
高性能一体机
3套
是
否
4
高性能工作站
3套
否
否
5
智能交互大屏电脑
1套
否
否
6
眼动仪
1套
是
否
7
Eprime 行为实验套装
1套
是
否
8
分贝仪
1套
是
否
9
数字人文3D打印机
1套
是
否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中在“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栏标注为“是”的设备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内出具授权****公司****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网站(********)或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或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符合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编号:0835-230Z********C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文学院实验教学设备和平台更新改造项目(包组三第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否核心产品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1
方言语音特征虚拟仿真教学系统
1套
否
是
********
2
岭南数字人文综合实验教学平台
1套
否
否
3
高性能一体机
3套
是
否
4
高性能工作站
3套
否
否
5
智能交互大屏电脑
1套
否
否
6
眼动仪
1套
是
否
7
Eprime 行为实验套装
1套
是
否
8
分贝仪
1套
是
否
9
数字人文3D打印机
1套
是
否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中在“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栏标注为“是”的设备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内出具授权****公司****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网站(********)或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或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符合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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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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