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额敏三中项目,14局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21局和政县棚户区改造南关片区城中村改造EPC总承包项目(钢材、水泥、沥青)联合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3
收藏项目
招标编号:CRCC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部QRGL-1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喀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部QRGL-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三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额发改【2022】184号文、额发改【202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县级配套及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政县棚户区改造南关片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债券资金、盘活资产、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政县棚户区改造南关片区城中村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路线位于喀什地区境内。是国家公路网规划的47条北南纵线之一(喀纳斯-东兴),也是南疆三地州产业带中重要的连接道路,国道219线疆内段沿新疆西北部边境布设,连接了西北部边境各重要城镇、口岸及兵团团场,并通往西藏边境地区,是重要的国边防战略通道。我部施工标段为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线路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境内,路线起止里程K0+000-K16+000,全长16.51km,大桥457延米/1座、中桥228.06延米/4座、小桥88.08延米/4座、盖板涵40道。其中包括桥梁桩基88根,预制梁181片(箱梁64片,16mT梁117片),混凝土约2万方,全线土石方共计约64万方(路基及台背52万方、导流坝12万方),防护工程浆砌卵石1.63万方、沥青混凝土路面17.36万平方米。
2.2额敏三中总建筑面积31257.05平方米,其中,初一到初三教学楼(含连廊)建筑面积为11722.33平方米;图书信息行政楼5086.62平方米;风雨操场4070.77平方米;报告厅2080.36平方米;学生食堂1546.49平方米;学生宿舍楼3772.3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2138.14平方米;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117.48平方米。另于图书信息行政楼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450.04平方米。
2.3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先期项目含12条道路,总里程8331m。其中次干路4条,分别为鹏城路、厦门路、八号路、霍尔果斯路,道路红线宽度36m,总长度为3395m;支路8条,分别为总部七路、梧桐一路、中心十二路、五号路、便民路、纬十六路、珠海路、纬十五路,道路红线宽度20m,总长度3395m;先期项目可研预计总投资为145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725万元,本级配套资金5816万元①工程费用12745.53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占总投资的87.65%。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②工程其他费用投资1103.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9%。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稳定性评价费等。③基本预备费692.43万元,取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4.76%。④另,先期部分拟新增1条主干路,深喀大道亚郎东二路至现状道路约900m,目前已基本确定道路宽度80米,2)后期项目后期项目含5条道路总里程19972m,均为主干路,分别为道路红线宽60米的时代大道东延线3608m、亚郎东一路4347m、亚郎东二路4470m,道路宽度36m经七路4407m,道路宽度46米学府大道3140m。
2.4和政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关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工程用地面积84353.00㎡,占地126.5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39405.00㎡,配套幼儿园2900㎡,地下室55535.50㎡,地下车位1321个,地上122个,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小区室外地面硬化、道路、广场、绿化、景观亮化、消防管网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18时30分至2023年6月2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报名需将发票信息填写完整,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年7月9时00分。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部QRGL-1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喀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部QRGL-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三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额发改【2022】184号文、额发改【202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县级配套及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额敏县第三中学初中部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沥青进行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政县棚户区改造南关片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和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和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债券资金、盘活资产、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政县棚户区改造南关片区城中村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路线位于喀什地区境内。是国家公路网规划的47条北南纵线之一(喀纳斯-东兴),也是南疆三地州产业带中重要的连接道路,国道219线疆内段沿新疆西北部边境布设,连接了西北部边境各重要城镇、口岸及兵团团场,并通往西藏边境地区,是重要的国边防战略通道。我部施工标段为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线路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境内,路线起止里程K0+000-K16+000,全长16.51km,大桥457延米/1座、中桥228.06延米/4座、小桥88.08延米/4座、盖板涵40道。其中包括桥梁桩基88根,预制梁181片(箱梁64片,16mT梁117片),混凝土约2万方,全线土石方共计约64万方(路基及台背52万方、导流坝12万方),防护工程浆砌卵石1.63万方、沥青混凝土路面17.36万平方米。
2.2额敏三中总建筑面积31257.05平方米,其中,初一到初三教学楼(含连廊)建筑面积为11722.33平方米;图书信息行政楼5086.62平方米;风雨操场4070.77平方米;报告厅2080.36平方米;学生食堂1546.49平方米;学生宿舍楼3772.3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2138.14平方米;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117.48平方米。另于图书信息行政楼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为450.04平方米。
2.3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先期项目含12条道路,总里程8331m。其中次干路4条,分别为鹏城路、厦门路、八号路、霍尔果斯路,道路红线宽度36m,总长度为3395m;支路8条,分别为总部七路、梧桐一路、中心十二路、五号路、便民路、纬十六路、珠海路、纬十五路,道路红线宽度20m,总长度3395m;先期项目可研预计总投资为1454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725万元,本级配套资金5816万元①工程费用12745.53万元,全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占总投资的87.65%。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等。②工程其他费用投资1103.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9%。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环境评价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稳定性评价费等。③基本预备费692.43万元,取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的4.76%。④另,先期部分拟新增1条主干路,深喀大道亚郎东二路至现状道路约900m,目前已基本确定道路宽度80米,2)后期项目后期项目含5条道路总里程19972m,均为主干路,分别为道路红线宽60米的时代大道东延线3608m、亚郎东一路4347m、亚郎东二路4470m,道路宽度36m经七路4407m,道路宽度46米学府大道3140m。
2.4和政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关片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安置工程用地面积84353.00㎡,占地126.53亩,新建总建筑面积239405.00㎡,配套幼儿园2900㎡,地下室55535.50㎡,地下车位1321个,地上122个,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小区室外地面硬化、道路、广场、绿化、景观亮化、消防管网等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沥青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进口沥青年供货能力不少于5万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与生产厂家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提供签约合同,并保证持续有效)。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18时30分至2023年6月2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报名需将发票信息填写完整,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年7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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