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大庆炼化公司炼油生产一部重整加氢装置检修用脱砷催化剂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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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16012023061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5月大庆炼化公司炼油生产一部重整加氢装置检修用脱砷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脱砷催化剂 7吨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 2023年8月1
前到货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2.5本项目为重新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为644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信誉要求
4.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4.3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
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招标项目相关的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9、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合同签订
为2018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脱砷催化剂
4)业绩合同份数:至少2份
5)业绩范围:国内重整装置
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a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合同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
b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效果评价报告,使用方技术或质量部门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电话。
c合同、合同的技术附件、用户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容须能够体现出业绩产品满足以下指标:经过脱砷反应后,重整精制油中砷含量 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14 18:00:00至 2023-06-19 23:59:59,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ORG160120230612-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5月大庆炼化公司炼油生产一部重整加氢装置检修用脱砷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脱砷催化剂 7吨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 2023年8月1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2.5本项目为重新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为644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信誉要求
4.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4.3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2020年1月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招标项目相关的产品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9、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脱砷催化剂
4)业绩合同份数:至少2份
5)业绩范围:国内重整装置
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
a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合同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
b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效果评价报告,使用方技术或质量部门或使用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电话。
c合同、合同的技术附件、用户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容须能够体现出业绩产品满足以下指标:经过脱砷反应后,重整精制油中砷含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14 18:00:00至 2023-06-19 23:59:59,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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