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重庆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1)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宁夏等5省(区)28个地点新建集体宿舍、业务用房、公寓住房33070平方米,整修改造老旧房屋95508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屋21159平方米,完善相关电气暖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费估算约2.4亿元。
2.4服务期限:完成时限要求如下:
勘察设计:(1)地质勘察:3历天;(2)初步设计及评审:5历天;(3)施工图设计及审图:5历天。
造价咨询:(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3历天;(2)清单及控制价核对:2历天。
招标代理:6历天,其中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1历天。
施工监理: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时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新建房屋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甘肃定西、甘肃天水、青海西宁、宁夏银川4个建设地点工程测绘等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R其他:甘肃定西、甘肃天水、青海西宁、宁夏银川4个建设地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投资、进度、质量、保密控制,安全、信息、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协助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勘察设计,协助开展现场管理,协助开展竣工验收移交,协助归档资料,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R其他:为长沙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与该项目全咨企业进行核对(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2)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方案及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等。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R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R分包要求:1:独立投标人(1家企业)可分包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内容;2:联合体单位投标可分包工程勘察、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2.2能力要求:(1)造价咨询:具备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造价咨询相关业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2)招标代理:具备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能力或提供招标代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
注:(1)由独立投标人(1家企业)承担时,应当至少满足3.2.1资质要求中的工程设计要求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要求,或至少满足3.2.2能力要求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能力要求;
(2)由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时,应当至少同时满足3.2.1资质要求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和3.2.2能力要求中造价咨询的能力要求;
(3)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自身满足3.2.1资质要求、3.2.2能力要求的不允许分包,确有需要分包的咨询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可以将自身不满足部分咨询业务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要求、能力要求,由建设方在签订合同前备查);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须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6本服务合同中的“分包要求”。
3.2.3财务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近_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___年内(___年___月___日起)不少于___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3.2.5总咨询师(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证书注册证签发之日为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提供社保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咨询师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副总咨询师(项目副总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副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证书注册证签发之日为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提供社保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监理负责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其它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承诺函)。
(5)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注册执业证书。
(6)拟任招标代理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提供承诺函)。
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任其他主要人员对应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承诺函等,其中社保要求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对专业分包单位拟派勘察、监理、造价、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分别承诺拟派专业分包负责人满足其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专业分包负责人证明材料,由建设方备查。
3.2.7其他要求:(1)以上拟派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承担相应专业咨询任务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项目副总负责人(副总咨询师)、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总咨询师(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应为承担军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供应商名录内企业。(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得由同一专项资质的 2 家单位共同承接。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本项目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3.5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3.6 接受建设方邀请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本次邀请招标的,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为其他接受建设方邀请单位的任意一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2023年6月1至2023年6月2(09:30—12:00,14:00—17:00)(北京、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7月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1)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四川、重庆、甘肃、青海、宁夏等5省(区)28个地点新建集体宿舍、业务用房、公寓住房33070平方米,整修改造老旧房屋95508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屋21159平方米,完善相关电气暖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费估算约2.4亿元。
2.4服务期限:完成时限要求如下:
勘察设计:(1)地质勘察:3历天;(2)初步设计及评审:5历天;(3)施工图设计及审图:5历天。
造价咨询:(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3历天;(2)清单及控制价核对:2历天。
招标代理:6历天,其中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1历天。
施工监理: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时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新建房屋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甘肃定西、甘肃天水、青海西宁、宁夏银川4个建设地点工程测绘等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R其他:甘肃定西、甘肃天水、青海西宁、宁夏银川4个建设地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投资、进度、质量、保密控制,安全、信息、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协助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协调推进勘察设计,协助开展现场管理,协助开展竣工验收移交,协助归档资料,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监督监察。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R其他:为长沙某单位房屋标准化整治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与该项目全咨企业进行核对(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详见公告附件2)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方案及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等。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R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R分包要求:1:独立投标人(1家企业)可分包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内容;2:联合体单位投标可分包工程勘察、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3.2.2能力要求:(1)造价咨询:具备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造价咨询相关业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2)招标代理:具备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能力或提供招标代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作要求))。
注:(1)由独立投标人(1家企业)承担时,应当至少满足3.2.1资质要求中的工程设计要求一项或者多项资质要求,或至少满足3.2.2能力要求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能力要求;
(2)由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时,应当至少同时满足3.2.1资质要求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和3.2.2能力要求中造价咨询的能力要求;
(3)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自身满足3.2.1资质要求、3.2.2能力要求的不允许分包,确有需要分包的咨询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可以将自身不满足部分咨询业务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要求、能力要求,由建设方在签订合同前备查);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须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6本服务合同中的“分包要求”。
3.2.3财务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近___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___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___年内(___年___月___日起)不少于___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3.2.5总咨询师(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证书注册证签发之日为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提供社保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总咨询师的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副总咨询师(项目副总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项目副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以提供的证书注册证签发之日为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提供社保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监理负责人不得有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其它在监项目,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承诺函)。
(5)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注册执业证书。
(6)拟任招标代理负责人(由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提供承诺函)。
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任其他主要人员对应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承诺函等,其中社保要求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对专业分包单位拟派勘察、监理、造价、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分别承诺拟派专业分包负责人满足其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专业分包负责人证明材料,由建设方备查。
3.2.7其他要求:(1)以上拟派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承担相应专业咨询任务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项目副总负责人(副总咨询师)、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拟任总咨询师(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应为承担军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供应商名录内企业。(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项服务不得由同一专项资质的 2 家单位共同承接。
3.3.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本项目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3.5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3.6 接受建设方邀请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本次邀请招标的,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为其他接受建设方邀请单位的任意一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2023年6月1至2023年6月2(09:30—12:00,14:00—17:00)(北京、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7月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芦溪县工业企业双碳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4-09-21
-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高压接入及增容项目第二次不见面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09-21
-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常温二极磁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1
- 策勒县应急抢险救灾能力提升项目(购置应急救援车辆和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2024-09-21
- 中冶天工2024-2025年度华东区域装配式箱房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1
- 广州大学城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一至标段八招标公告 2024-09-21
- 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浅层砂滤系统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竞争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1
- 2022年中国联通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外电引入工程二期(即终期)EPC总承包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2024-09-21
- 坪山区丹锦路、启六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21
- 广州大学城道路改造项目施工(标段一至标段八)招标公告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