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化工生产一部用布袋除尘器滤袋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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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化工生产一部用布袋除尘器滤袋采购(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化工生产一部用布袋除尘器滤袋,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1
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5、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544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信誉要求
4.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4.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
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除尘设备、过滤设备或滤袋等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9、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合同签订
为2018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 应用于废气处理装置的100%PTFE材质滤袋
4)业绩标的物金额:所提供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40万元
5)业绩合同份数:至少1份
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合同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要求证明文件能体现应用于废气处理装置的100%PTFE材质的滤袋;
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1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
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详细的技术协议,对未尽事宜予以约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19 17:00:00至 2023-06-25 23:59:59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及开标
(网上开标): 2023-06-30 09:00:00(北京
)。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化工生产一部用布袋除尘器滤袋采购(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化工生产一部用布袋除尘器滤袋,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1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5、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544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信誉要求
4.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4.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4.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2020年1月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涵盖除尘设备、过滤设备或滤袋等生产、加工或制造相关内容。
9、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 应用于废气处理装置的100%PTFE材质滤袋
4)业绩标的物金额:所提供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40万元
5)业绩合同份数:至少1份
6)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合同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要求证明文件能体现应用于废气处理装置的100%PTFE材质的滤袋;
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1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19 17:00:00至 2023-06-25 23:59:59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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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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