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制氮气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
制氮气举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采气管理区正在大宁-吉县区块进行致密气、页岩气和深层煤层气的开采工作,由于区块内地层压力低,压后需要制氮气举排液,2023-20
度预计实施100口气井(包含致密气、页岩气和煤层气)的制氮气举技术服务,预计制氮气举工作量共计5000小时,预估不含税金额1550万元,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实际产能建设任务计划进度为准。
2.2招标范围:在大宁-吉县区块提供制氮气举技术服务,暂定5000小时工作量,预估不含税金额1550万元。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生产任务为准,中标单位需承诺根据生产需求服从调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止。
2.4服务地点:山西临汾。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分选择三家投标人签订合同,取前三名分别按照总工作量的40%、30%、30%分配工作量。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止)具有至少一项制氮气举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承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责任问题。(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队伍的设备及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应符合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
23时59分59秒至2023年6月2
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 2023-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采气管理区正在大宁-吉县区块进行致密气、页岩气和深层煤层气的开采工作,由于区块内地层压力低,压后需要制氮气举排液,2023-20
2.2招标范围:在大宁-吉县区块提供制氮气举技术服务,暂定5000小时工作量,预估不含税金额1550万元。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生产任务为准,中标单位需承诺根据生产需求服从调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服务地点:山西临汾。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分选择三家投标人签订合同,取前三名分别按照总工作量的40%、30%、30%分配工作量。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承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5 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队伍的设备及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应符合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要求。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2025年城5增等2条集油管道内抛光补强修复招标公告 2025-04-22
- 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柴油采购招采公告 2025-04-22
- 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2025年食堂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2
- 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2025年度运营类项目柴油采购磋商公告 2025-04-22
- 扬动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厂区国Ⅵ0号柴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
- 有限湛江-涠洲11-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化验室离心机采购-20250410招标公告 2025-04-22
- 旅大5-2油田气动防喷器吊移装置招标公告 2025-04-21
- 有限湛江—涠洲12-2/11-4N油田高压绝缘表蓄电池采购—20250417招标公告 2025-04-21
- 中国中检广西公司钦州分公司2025-2027年中石油广西石化二期实验室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1
- 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钻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