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2023年-2026年溶剂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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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2023-2024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中标服务商将为全区46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含村级办学点)提供采购并整体配送大宗食材服务。大宗食材包括学校食堂制作饭菜所使用的粮食类、食用油、肉类、禽类、预包装类(调理类、冷冻类)、蔬菜类、豆制品、各类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本次招标大米除外)
3、采购预算:12000万元(根据目前在校就餐人数及餐标测算,已除去大米费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说明:本项目按招标人实际需要招录8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若通过资格性审查小于等于8家的,则以上供应商全部为中标候选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本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范围采取“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方式,由学校来确定供货单位,招标人不对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按实结算。)
6、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此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使用单位在入围供应商中自主选择一家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此合同一学期一签。
7、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自2022年1月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至2023年06月2期间,每天08:30-11:00,14:30- 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中标服务商将为全区46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含村级办学点)提供采购并整体配送大宗食材服务。大宗食材包括学校食堂制作饭菜所使用的粮食类、食用油、肉类、禽类、预包装类(调理类、冷冻类)、蔬菜类、豆制品、各类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本次招标大米除外)
3、采购预算:12000万元(根据目前在校就餐人数及餐标测算,已除去大米费用)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说明:本项目按招标人实际需要招录8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若通过资格性审查小于等于8家的,则以上供应商全部为中标候选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本次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范围采取“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方式,由学校来确定供货单位,招标人不对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按实结算。)
6、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中标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此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使用单位在入围供应商中自主选择一家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此合同一学期一签。
7、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要求: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自2022年1月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至2023年06月2期间,每天08:30-11:00,14:30- 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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