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监理(增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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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监理(增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B-2306J184D0064-HNZB007),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为保证株洲建设和维护等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有效衔接,需拟启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监理(增补)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不含税预算约为142.3125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金额为150.86万元。
建设地点:株洲全区域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自2023年8月
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
或至合同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或上级公司下达同类型的集采要求之日终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根据不含税上限价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不含税上限价的100%,超过不含税上限价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明细如下: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①、②其中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监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资质须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查询网址和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能核验资质证书真伪的证明材料。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6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字盖章页
为准,若该页未签署
或签署
不符合要求均不予认可)1份不少于1000万元的通信工程监理类项目合同。
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须有明确金额(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无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2018年6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2018年6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2020年6月
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株洲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湖南省级/株洲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6月2
至2023年6月3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监理(增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B-2306J184D0064-HNZB007),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为保证株洲建设和维护等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有效衔接,需拟启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2023年监理(增补)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不含税预算约为142.3125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金额为150.86万元。
建设地点:株洲全区域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自2023年8月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根据不含税上限价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不含税上限价的100%,超过不含税上限价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明细如下:
监理服务人员类型 |
不含税上限价 (万元/人/月) |
B类人员 |
1.25 |
C类人员 |
0.75 |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①、②其中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监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资质须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资质证书查询网址和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能核验资质证书真伪的证明材料。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6月
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须有明确金额(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无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2018年6月
(14)2018年6月
(15)2020年6月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湖南省/株洲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湖南省级/株洲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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