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医院2号楼新增外挂医梯采购(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182-DCGL-C2023-0019;
2、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医院2号楼新增外挂医梯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采购需求:外挂医梯3层3站,两边开门,1台,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内完成供货,安装周期为3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所有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具有安装、维修B级(电梯)及以上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需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同时还需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如由制造厂商负责安装(须在授权中明确),须提供制造厂商具有安装、维修B级(电梯)及以上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须在授权中明确),须提供代理商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电梯)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安装、修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00。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
(1)线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2023年7月14:30;
(2)线下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2023年7月14:00—14:30(北京)。
2、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医院2号楼新增外挂医梯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采购需求:外挂医梯3层3站,两边开门,1台,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7、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内完成供货,安装周期为3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承诺函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所有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具有安装、维修B级(电梯)及以上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②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需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同时还需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如由制造厂商负责安装(须在授权中明确),须提供制造厂商具有安装、维修B级(电梯)及以上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
如由代理商负责安装(须在授权中明确),须提供代理商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电梯)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含安装、修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00。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
(1)线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2023年7月14:30;
(2)线下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2023年7月14:00—14:3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及医用光学仪器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濮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关于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临汾市中心医院门诊住院楼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11-15
- 沧州市人民医院后勤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
-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4
- 清水河县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