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承西桥区域江山纺织厂房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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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庄镇承西桥区域江山纺织厂房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乐群城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周庄镇承西桥区域江山纺织厂房拆除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砂山大道承西桥路2号
2.1.2规模:房屋拆除总建筑面积为13538.78 ㎡,房屋结构为钢混、砖混、钢结构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26.9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8 月 16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拆除该指定范围工程区域内的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并恢复至原始地坪,拆除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围挡措施、安全措施、扬尘控制措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
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年 6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年 3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鹿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 6 月 30 日 16时 20分至2023年 7月 1
9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 周庄镇承西桥区域江山纺织厂房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乐群城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周庄镇承西桥区域江山纺织厂房拆除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砂山大道承西桥路2号
2.1.2规模:房屋拆除总建筑面积为13538.78 ㎡,房屋结构为钢混、砖混、钢结构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26.9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8 月 16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限要求内采用机械拆除的方式,拆除该指定范围工程区域内的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并恢复至原始地坪,拆除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围挡措施、安全措施、扬尘控制措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年 6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年 3 月 3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江苏二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鹿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海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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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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