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省级O域资源池建设扩容二期工程(标包3:IPS安全防护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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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省级O域资源池建设扩容二期工程(标包三)(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北京联通资源池建设及省分业务发展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标包三采购IPS安全防护设备2台。
1.2.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合计404.19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 到货期:
IPS安全防护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上架安装,具备上线初验条件。
1.2.5保修期限:
IPS安全防护设备:自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至少36个月(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
1.2.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
1.3 本项目共划分 8 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 个,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本次招标仅涉及标包三。
标包三:IPS安全防护设备,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20.00万元。
1.4 ※本项目标包三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标包八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
标包三:IPS安全防护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1600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招标类型:
标包三:货物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人员要求:
2.3.1投标人须为本标包配备至少包括2名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驻场服务团队。
2.3.2投标人的驻场服务团队须在设备到货之日到位,并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驻场服务期限截止到系统终验合格之日止(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3投标人为本标包配置的服务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须同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IPS安全防护设备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5信誉要求
2.5.1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10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6月3
9时00分至2023年7月
16时30分。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北京联通资源池建设及省分业务发展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标包三采购IPS安全防护设备2台。
1.2.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合计404.19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 到货期:
IPS安全防护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上架安装,具备上线初验条件。
1.2.5保修期限:
IPS安全防护设备:自双方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至少36个月(以投标人承诺期限为准)。
1.2.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
1.3 本项目共划分 8 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 个,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本次招标仅涉及标包三。
标包三:IPS安全防护设备,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20.00万元。
1.4 ※本项目标包三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标包八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
标包三:IPS安全防护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1600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招标类型:
标包三:货物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人员要求:
2.3.1投标人须为本标包配备至少包括2名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驻场服务团队。
2.3.2投标人的驻场服务团队须在设备到货之日到位,并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驻场服务期限截止到系统终验合格之日止(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3.3投标人为本标包配置的服务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须同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
2.5信誉要求
2.5.12020年1月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6.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10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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