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因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决定对项目所需生产设备购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吴店养护基地配套设备购置。
2.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遴选范围如下:
改性沥青加工设备1套,基质沥青罐1套,溶剂罐1套,成品沥青发育罐1台;乳化沥青生产设备1套,乳化沥青成品罐1套,燃料油存储罐1套。
2.3 供货起始:预计供货周期10个工作日,具体以遴选人通知为准。
2.4 项目地点:湖北襄阳市枣阳市吴店养护基地,具体交货地点待合同签约后书面通知。
2.5 质量标准:详见遴选公告附件2。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详见遴选公告附件1,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4 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遴选,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商务部或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
3.6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对中选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
3.6.1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将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行为的。
3.6.2 对于有上述3.6.1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供设备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遴选文件获取的:2023年7月至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