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东、南校区部分楼宇防水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东、南校区部分楼宇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0万元;
5.资金来源:2023年吉林省财政专项资金;
6.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建设规模:北华大学东、南校区部分楼宇防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0.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
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要求与本工程清单内施工内容所需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8).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3年07月0
08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1
16时00分(北京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0万元;
5.资金来源:2023年吉林省财政专项资金;
6.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建设规模:北华大学东、南校区部分楼宇防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0.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要求与本工程清单内施工内容所需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5).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8).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9).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商丘师范学院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转化平台建设项目(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 西北电建三公司甘肃常乐项目管件材料采购GSCL-GJ-010采购公告 2025-04-22
- 南京某部某型含能材料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 葛洲坝市政公司境主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块石材料采购公告 2025-04-22
- 上海振华重工-广航30000方挖泥船-第五批安装材料招标公告 2025-04-22
- 石膏抹灰专业招标任务—正大尚誉府A地块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2
- 西北电建三公司陕西商洛二期项目管件材料采购SXSL2-GJ-003采购公告 2025-04-22
- 谈判采购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采购公告 2025-04-22
- 湖口县南北港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钢筋材料采购计划任务招标公告 2025-04-22
- 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财鸣大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改造工程钢梁、砂浆等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