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新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全装修价格核算及备案服务征集公告
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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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新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全装修价格核算及备案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新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全装修价格核算及备案服务
1.2采购人:湖南梦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项目预算:91.352638万元
1.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松柏路与白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宗地由L09-B83(商住混用用地)、L09-B64-1(商住混用用地)、L09-B64-2(二类居住用地)和L06-C12(二类居住用地)四个地块组成,宗地总面积为68583.54㎡,总建筑面积约315728.7平方米。
1.6采购范围:本次服务范围针对梅溪湖二期滨水组团项目的毛坯成本、精装户型户内精装修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设备家具费等进行精装修成本计算,具体内容按照“长住建发【2018】53号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交付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计算。
1.7服务期限:4
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
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的商品房住宅价格核算或核定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
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7月
—2023年7月1
9:00-12:00,
14:30-17:30)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
:2023年7月1
9:30(北京
)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新建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全装修价格核算及备案服务
1.2采购人:湖南梦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项目预算:91.352638万元
1.5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松柏路与白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宗地由L09-B83(商住混用用地)、L09-B64-1(商住混用用地)、L09-B64-2(二类居住用地)和L06-C12(二类居住用地)四个地块组成,宗地总面积为68583.54㎡,总建筑面积约315728.7平方米。
1.6采购范围:本次服务范围针对梅溪湖二期滨水组团项目的毛坯成本、精装户型户内精装修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设备家具费等进行精装修成本计算,具体内容按照“长住建发【2018】53号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价格核算规定的通知”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本项目交付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计算。
1.7服务期限:4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3年7月
3.2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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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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