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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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项目,(招标编号:YNDXZBG2023061206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框架预估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806225.60元。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光缆网络的日常维护、预检预修、故障处理,围绕作业计划、业务开通、故障处理、工程配合、风险操作、配合对光缆资源、区域支撑等方面开展工作。
1.2.2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规范要求。
1.2.3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1 代维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除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外,须另附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即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投标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的综合化维护或线路维护专业相关业绩经验,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证明材料依据:
①投标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投标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为准(合同执行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与“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或结算依据为准。
④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上的金额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应具备至少5年维护工作经验,并持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建安B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备高处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2人。
注:①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有效证书和2023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项目经理维护工作经验以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合同期限为准。
②高处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有效证书和2023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
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7月0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17时3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项目,(招标编号:YNDXZBG2023061206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干线网络运营中心光缆线路维护外包,框架预估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806225.60元。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光缆网络的日常维护、预检预修、故障处理,围绕作业计划、业务开通、故障处理、工程配合、风险操作、配合对光缆资源、区域支撑等方面开展工作。
1.2.2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规范要求。
1.2.3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41 代维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项目 | 报价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接入层光缆 | 皮长公里 | 7.80 | |
2 | 本地网中继光缆 | 皮长公里 | 4.00 | |
3 | 干线(一、二干) | 皮长公里 | 47.00 | |
4 | 管道巡查盯防 | 沟公里 | 6.00 | |
5 | B级光缆巡查防盯 | 皮长公里 | 12.50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除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外,须另附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即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投标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的综合化维护或线路维护专业相关业绩经验,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证明材料依据:
①投标人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投标人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为准(合同执行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与“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或结算依据为准。
④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上的金额为准。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应具备至少5年维护工作经验,并持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建安B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备高处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2人。
注:①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有效证书和2023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项目经理维护工作经验以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合同期限为准。
②高处作业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有效证书和2023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
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2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2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2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07月0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17时3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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