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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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水务局,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范围主要涉及东海县 267 省道,穿越马河、陇海高铁、陇海铁路、311 国道及机场铁路,朱鲁河东岸道路。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平明镇和白塔埠镇,项目总投资6537.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东海县财政。拟在平明镇太平洋石英东侧泵站内新建规模2万吨/天尾水提升泵站一座,以新建泵站为起点,过马河沿石平线、淮沭新河南侧、鲁兰河南侧,新建17千米DN600尾水压力管道一条,终点接至现状东海县尾水排海主通道。
2.3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前期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报批服务后续包括:规划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报批,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接,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2.4设计服务周期: 1
历天,合同签订后
内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并提供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设计经审查后1
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
2.5最高投标现价: 53.20 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为:2023年7月
至2023年7月1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2023年7月2
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平明至白塔段尾水排放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水务局,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范围主要涉及东海县 267 省道,穿越马河、陇海高铁、陇海铁路、311 国道及机场铁路,朱鲁河东岸道路。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平明镇和白塔埠镇,项目总投资6537.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东海县财政。拟在平明镇太平洋石英东侧泵站内新建规模2万吨/天尾水提升泵站一座,以新建泵站为起点,过马河沿石平线、淮沭新河南侧、鲁兰河南侧,新建17千米DN600尾水压力管道一条,终点接至现状东海县尾水排海主通道。
2.3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前期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报批服务后续包括:规划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报批,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接,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2.4设计服务周期: 1
2.5最高投标现价: 53.20 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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