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采气管理区2023年套损井专项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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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采气管理区2023年套损井专项治理项目己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忻州采气管理区煤层气井套损井数呈上升趋势,井下作业风险和难度加大,同时在煤层气井动液面不断下降的背景下,特别是在排采后期,动液面已降至射孔段附近,为保障生产管柱顺利穿过套损点,煤层气井“连续、稳定” 排采,本项目预计实施套损井治理19口井(具体井号和方案以三项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含搬迁安装、压井、起原井管杆、套管整形修复、积砂处理、膨胀管尾管悬挂、通井、下泵等施工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4服务地点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采气管理区所辖区块。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服务商。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本项目预算金额412.0998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业绩要求:
2021-2022年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及发票,
以施工
为准。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6)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上述内容((1)-(5))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应承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队伍资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缴纳标书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
23时59分59秒至2023年7月1
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忻州采气管理区2023年套损井专项治理项目己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忻州采气管理区煤层气井套损井数呈上升趋势,井下作业风险和难度加大,同时在煤层气井动液面不断下降的背景下,特别是在排采后期,动液面已降至射孔段附近,为保障生产管柱顺利穿过套损点,煤层气井“连续、稳定” 排采,本项目预计实施套损井治理19口井(具体井号和方案以三项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包含搬迁安装、压井、起原井管杆、套管整形修复、积砂处理、膨胀管尾管悬挂、通井、下泵等施工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4服务地点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采气管理区所辖区块。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服务商。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本项目预算金额412.0998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 业绩要求:
2021-2022年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及发票,
(1)投标人在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2020年1月
(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6)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名单。
上述内容((1)-(5))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应承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企业、队伍资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缴纳标书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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