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电生理术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7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天津市环湖医院电生理术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 09点3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电生理术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3.6万元
最高限价:10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投标人须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0. 投标人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提供不同资质: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11.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7月0到 2023年07月1,每天0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环湖医院电生理术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 09点3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电生理术中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3.6万元
最高限价:10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03.6 | 103.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投标人须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半年(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7.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0. 投标人需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提供不同资质: (1)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2)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11.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7月0到 2023年07月1,每天09:00至11:00,14:0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某高架工地智能化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9-22
-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技中心自控系统更新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2
- 江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技中心自控系统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2
- 铁塔能源邵阳地区2024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21
- 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场站监控系统建设及优化新增项目磋商公告 2024-09-21
-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高考考点身份认证系统建设项目(一采三年第一年)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21
- 医院核心信息系统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1
- 接收站可靠性改造项目OTS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2024-09-21
- 2024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高空云台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21
- 湘南学院多模态影像数据分析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