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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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阳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农业局、昭通市乡村振兴局以昭市发改农经〔2023〕130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昭通市昭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对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阳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项目地点:昭阳区渔洞水库径流区乐居镇新河村、洒鱼镇居乐村、苏家乡(布初村、桂花箐村和布兴村)
2.3总 投 资:2335.11万元。
2.4 招标规模:约2000.09万元
2.5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大类工程措施: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置工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涉及渔洞水库径流区3个乡镇5个行政村。具体内容如下:
①村落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收集管(DN300mm)22541.32m。附属构筑物:检查井(Φ700)478座。新建理系统氧化塘+湿地6座,其中处理规模分别为30m3/d的2座、50m3/d的6座、80m3/d的1座、180m3/d的2座;新建一体化处理工艺6座,其中处理规模分别为30m3/d的3座、50m3/d的1座、80m3/d的1座、180m3/d的1座。
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工程区共建设堆肥房475座。其中10㎡230座、20㎡134座、30㎡69座、50㎡42座。
2.6 建 设 期:建设期36
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工期)。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设计服务所涉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和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满足项目需要,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承包建设,承包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⑦参与投标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事宜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修改、澄清、撤回、递交等须由牵头人完成,成员单位须授权给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为有效;⑧投标报名和相关投标授权必须由牵头单位完成。
4.3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牵头人提供即可)。
4.4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1年至今)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4.5 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
至今至少承担过 1个(含)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
至今至少承担过 1个(含)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类似项目指:类似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环境整治工程或建设内容包含上述工程内容的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
4.6 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至今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施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相关设计、施工人员应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4.7 其他要求:(1)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主要设计设备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需要;
(2)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 中标后,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处于待岗状态。
(4)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的要求,投标人(由牵头人办理)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以前。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
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
23时59分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8月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昭阳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农业局、昭通市乡村振兴局以昭市发改农经〔2023〕130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昭通市昭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对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阳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项目地点:昭阳区渔洞水库径流区乐居镇新河村、洒鱼镇居乐村、苏家乡(布初村、桂花箐村和布兴村)
2.3总 投 资:2335.11万元。
2.4 招标规模:约2000.09万元
2.5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大类工程措施: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置工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涉及渔洞水库径流区3个乡镇5个行政村。具体内容如下:
①村落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收集管(DN300mm)22541.32m。附属构筑物:检查井(Φ700)478座。新建理系统氧化塘+湿地6座,其中处理规模分别为30m3/d的2座、50m3/d的6座、80m3/d的1座、180m3/d的2座;新建一体化处理工艺6座,其中处理规模分别为30m3/d的3座、50m3/d的1座、80m3/d的1座、180m3/d的1座。
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工程区共建设堆肥房475座。其中10㎡230座、20㎡134座、30㎡69座、50㎡42座。
2.6 建 设 期:建设期36
3.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设计服务所涉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②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附属工程)和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采购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成果满足项目需要,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工程施工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承包建设,承包范围包含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⑦参与投标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事宜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修改、澄清、撤回、递交等须由牵头人完成,成员单位须授权给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方为有效;⑧投标报名和相关投标授权必须由牵头单位完成。
4.3 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牵头人提供即可)。
4.4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1年至今)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牵头单位满足即可)。
4.5 企业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
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
类似项目指:类似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环境整治工程或建设内容包含上述工程内容的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
4.6 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至今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施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相关设计、施工人员应满足项目基本需求。
4.7 其他要求:(1)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主要设计设备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和施工需要;
(2)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 中标后,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处于待岗状态。
(4)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的要求,投标人(由牵头人办理)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6) 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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