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标段I: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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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业主为华能芦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发包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分包(标段I:加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境内,项目拟利用华能安源电厂厂内的辅助建筑物屋顶、部分空余地面、车棚顶以及周边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13.456725MWp。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厂房。
2.3计划工期
厂房加固完成
2023年7月3
。
2.4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厂房的加固和修复设计及施工图工作,负责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检测、鉴定、承载核算等工作),负责所有加固材料及施工所必需材料的采购、供货、保管及安装,负责提供满足工程进度所需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负责所有厂房加固完成后的消缺、检测工作并确保通过业主及相关检测机构验收。负责本项目加固范围内各项协调工作,协调费用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范围内(其中因工作面产生的货物搬运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承包方工作范围的临时用水、用电所需费用全部含在本合同总价范围内。
2.5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华能集团要求。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通过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近3年(2020年1月
至今)至少完成 2个类似钢结构加固工程业绩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财务要求:(1)2020-2023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若公司成立
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承包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采购项目的能力。(2)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3)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承包人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承包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包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d)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k)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l)为本标包的发包人;(m)为本标包的代建人;(n)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o)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p)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
3.5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具有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钢结构加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承包人必须:
在2023年7月1
至2023年7月1
期间,购买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为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业主为华能芦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发包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分包(标段I:加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境内,项目拟利用华能安源电厂厂内的辅助建筑物屋顶、部分空余地面、车棚顶以及周边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13.456725MWp。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厂房。
2.3计划工期
厂房加固完成
2.4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厂房的加固和修复设计及施工图工作,负责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检测、鉴定、承载核算等工作),负责所有加固材料及施工所必需材料的采购、供货、保管及安装,负责提供满足工程进度所需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负责所有厂房加固完成后的消缺、检测工作并确保通过业主及相关检测机构验收。负责本项目加固范围内各项协调工作,协调费用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范围内(其中因工作面产生的货物搬运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承包方工作范围的临时用水、用电所需费用全部含在本合同总价范围内。
2.5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华能集团要求。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通过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近3年(2020年1月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财务要求:(1)2020-2023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若公司成立
3.5承包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采购项目的能力。(2)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3)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承包人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承包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包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d)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k)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l)为本标包的发包人;(m)为本标包的代建人;(n)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o)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p)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
3.5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具有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钢结构加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承包人必须:
在2023年7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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