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38省道市区段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HLTS-2023-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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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38省道市区段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中共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12号)、《关于做好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镇交185号)、《中共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第10号)、《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工作的请示的签呈》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养护资金及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养护资金占比约40%,自有资金占比约6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提高公路本质安全水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2 号)。
根据前期排查结果,镇江市辖区部分国省道一级公路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国省道中央分隔带护栏是为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而设置的重要的交通安全设施,故一级公路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或设置不完善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安全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厅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结合镇江市市域公路特点,现对镇江市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完善提升。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 S238(K9+900- K16+766)段,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1。
二标段为 S238(K16+766-K22+942)段,位于镇江市新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2。
三标段为 S238(K22+942-K34+800)段,位于镇江市新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3。
招标范围为以上路段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质量等级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2023年8月1至2023年9月3,共5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开工以开工报告(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2018年1月(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财务要求: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为准)。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2018年1月(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为准)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项目总工: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公告发布日期往前推连续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为中标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中不再推荐。
4.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为2023年7月1至2023年7月1。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238省道市区段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中共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12号)、《关于做好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镇交185号)、《中共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第10号)、《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普通国省道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工作的请示的签呈》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养护资金及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养护资金占比约40%,自有资金占比约6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提高公路本质安全水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2 号)。
根据前期排查结果,镇江市辖区部分国省道一级公路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国省道中央分隔带护栏是为防止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而设置的重要的交通安全设施,故一级公路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或设置不完善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安全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厅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结合镇江市市域公路特点,现对镇江市省道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进行完善提升。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 S238(K9+900- K16+766)段,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1。
二标段为 S238(K16+766-K22+942)段,位于镇江市新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2。
三标段为 S238(K22+942-K34+800)段,位于镇江市新区,一级公路,主线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中央分隔带宽度为8m,路缘石高度为15cm。标段号为HLTS-2023-3。
招标范围为以上路段的中央分隔带护栏完善提升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质量等级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2023年8月1至2023年9月3,共5历天,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开工以开工报告(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2018年1月(以投标报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为准);
财务要求: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以投标报表表2为准)。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2018年1月(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为准)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
项目总工: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中为准)。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公告发布日期往前推连续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为中标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中不再推荐。
4.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为2023年7月1至2023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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