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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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2023年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32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结合中国铁塔数据特征,探索数据信托模式,建立数据信托机制,搭建数据信托管理平台,形成数据信托产品,实践数据要素流动和应用创新。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为:430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6投标人自2020年7月
至2023年6月3
(以合同签订
为准)须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含税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项目名称或合同内容包含数据信托、数据管理、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融合、数据标准等数据治理类关键字的业绩。
(2)有效业绩
认定:有效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
(3)有效业绩证明文件须包括:①项目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
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是为同类项目业绩,视为未提供。
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要求: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所有框架协议订单的合计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
须晚于合同签订
,且处于【2020年7月
至2023年6月3
】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网上税务系统发票查询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标段的,一个标段视为一个单项项目。
(5)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
2.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07月1
至2023年07月1
(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数据信托应用研发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32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结合中国铁塔数据特征,探索数据信托模式,建立数据信托机制,搭建数据信托管理平台,形成数据信托产品,实践数据要素流动和应用创新。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数据信托研发 |
1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对于定制开发软件,应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的部署和兼容性调试。 |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为:430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6投标人自2020年7月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项目名称或合同内容包含数据信托、数据管理、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融合、数据标准等数据治理类关键字的业绩。
(2)有效业绩
(3)有效业绩证明文件须包括:①项目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
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的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是为同类项目业绩,视为未提供。
①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②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要求: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或所有框架协议订单的合计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
③网上税务系统发票查询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标段的,一个标段视为一个单项项目。
(5)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
2.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7月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7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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