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1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2023年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落实推动高质量技术产品创新锻造发展新动能,持续锻造创新建设能力、专业化运维能力的目标,充分发挥新型技术赋能作用,加速业务体系和业务模式创新。本项目计划在当前AI训练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展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究。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如下: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单价800元/(人•天),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3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6月
至2023年5月3
(以合同或订单签订
为准)至少具备并提供1个单项项目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人工智能领域内算法产品销售、算法模型开发、算法训练服务相关案例业绩。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大于等于合同(订单)金额的5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
须晚于合同签订
,且处于【2020年6月
,2023年5月3
】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应与合同发票数量及编码一致。
(5)在合同名称或合同清单明细或合同内容中包含“算法产品销售、算法模型开发、算法训练服务”等与人工智能算法有关内容为有效案例,合同未体现关键字须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或验收证明说明交付内容为人工智能算法相关,否则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6)框架协议下一个项目订单或委托单视为一个有效项目。
(7)不包含投标人之间、代理商、子公司的业绩。
2.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防范围标串标的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6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IT软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7 月 1
至2023年7 月17 日(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落实推动高质量技术产品创新锻造发展新动能,持续锻造创新建设能力、专业化运维能力的目标,充分发挥新型技术赋能作用,加速业务体系和业务模式创新。本项目计划在当前AI训练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展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究。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规模 |
技术要求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1 |
服务 |
中国铁塔2023年面向智能运维、智能施工、智能审计等业务相关模型的研发服务采购项目 |
600万元(含税)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
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序号 |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1 |
N≥4 |
4 |
33%,29%,22%,16% |
2 |
N=3 |
3 |
50%,30%,20% |
3 |
N=2 |
2 |
60%,40% |
4 |
N<2 |
重新招标 |
/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单价800元/(人•天),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1.3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6月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人工智能领域内算法产品销售、算法模型开发、算法训练服务相关案例业绩。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甲方订单或委托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大于等于合同(订单)金额的5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
(4)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截图应与合同发票数量及编码一致。
(5)在合同名称或合同清单明细或合同内容中包含“算法产品销售、算法模型开发、算法训练服务”等与人工智能算法有关内容为有效案例,合同未体现关键字须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或验收证明说明交付内容为人工智能算法相关,否则被认定为无效业绩。
(6)框架协议下一个项目订单或委托单视为一个有效项目。
(7)不包含投标人之间、代理商、子公司的业绩。
2.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防范围标串标的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6月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6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IT软件“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如无以上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图。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荆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安保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 河北镇2025年违法建设治理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某图书馆设备更新项目研究及设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2025-04-21
- 唐河项目运输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1
- 豫章师范学院校园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2025-04-21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2025-202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2025-04-21
-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2025年-2028年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科技创新综合楼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2025-04-21
- 汉江科技学校汉江科技学校改扩建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江夏区税务局2025-2026年度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