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海工支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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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海工支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330921-04-01-36064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1.41万元,建设规模:为东西走向道路,东起海工三路,西至星浦未来社区地块内部道路,道路全长306.2米,道路宽12米,占地面积3629㎡;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海工支路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批)手续: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中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437.9969万元 。
2.3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11
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期2
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2.2联合体牵头人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2018年1月
至今,完成过市政(或道路)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 符合建质91号文件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行贿犯罪: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7月1
~2023年 7月1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8月1
9时30分。
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海工支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330921-04-01-360641,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岱山开投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5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1.41万元,建设规模:为东西走向道路,东起海工三路,西至星浦未来社区地块内部道路,道路全长306.2米,道路宽12米,占地面积3629㎡;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岱山经济开发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海工支路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批)手续: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中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3)采购: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招标人和监理的监督下实施;
4)施工: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437.9969万元 。
2.3计划工期: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11
2.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有关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评定,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2.2联合体牵头人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2018年1月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
3.7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3.10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 符合建质91号文件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行贿犯罪: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7月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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