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3年行拓客户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及平台监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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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3年行拓客户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及平台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招标内容:采购13台3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37台5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11台10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1项平台监测服务。
1.3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预算金额为3856181.48元。
1.4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注: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5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各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标包1和标包2分别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标包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代理商参加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唯一授权委托书。
2.4(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承接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对应的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为准,未提供框架协议的订单或结算文件不计算);合同或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内容、金额、签订、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线上系统订单截图无须盖章)、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等其他能够体现对应关系的信息。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订为准。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3年行拓客户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及平台监测服务采购,包含设备、相关配件、运输、调测、技术支持和质保,平台检测须具备每月实时预览、远程配置设备参数、录像存储、远程回放和下载、报警信息接收和联动、电视墙解码控制、日志查询等多种功能,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1.2招标内容:采购13台3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37台5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11台10KM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1项平台监测服务。
1.3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预算金额为3856181.48元。
1.4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预算金额(元) |
1 |
标包1 |
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5km |
37 |
台 |
3563728.65 |
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3km |
13 |
台 |
|||
热成像双光谱网络摄像机-10km |
11 |
台 |
|||
2 |
标包2 |
平台监测服务 |
1 |
项 |
292452.83 |
注: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5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各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标包1和标包2分别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标包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代理商参加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唯一授权委托书。
2.4(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承接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对应的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为准,未提供框架协议的订单或结算文件不计算);合同或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内容、金额、签订、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金额、签订、签字盖章(线上系统订单截图无须盖章)、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等其他能够体现对应关系的信息。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订为准。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7月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7月112时00分至2023年7月212时00分(北京,下同)。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为:2023年8月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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