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安徽省现代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滁河清流河航运开发工程位于滁州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流河航道(二道坝~省界双窑)整治工程、清流港综合码头工程。本次航道整治工程拟按Ⅳ级航道标准,整治清流河航道(二道坝~省界双窑)约5.2公里。清流港综合码头工程拟在清流河右岸建设4个500吨级(水工兼顾1000吨级)通用泊位,岸线长度为320m;在清流河左岸建设2个500吨级(水工兼顾1000吨级)通用泊位,岸线长度为156m。
1.6最高限价:98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程、规范编制洪水影响类评价报告,该报告须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取得批复文件。
2.2 服务期: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地点: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包别划分:共1个包。
2.5质量标准:报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8年1月至今)提供1个航道整治类和1个港口码头类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批文。
(4)人员要求
人员 |
人数 |
资格要求 |
工作经历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运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 |
/ |
项目组成员 |
5 |
水运或水利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 |
/ |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9:30至2023年7月29:30,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