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北京联通局房改造类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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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2023-20度北京联通局房改造类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编号:2023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内容:采购上市公司及存续公司的局房改造类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包含结构加固及外立面装修、消防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供配电系统、消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配套系统。单项合同额超过国家法定采购限额或需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规委审批、合同备案等)的项目除外。
1.3.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不含增值税),招标人将按照各标包预算金额作为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签约,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1.3.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4个月。
1.3.5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项目需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可研编制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在完成现场勘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的编制。
1.3.6 ※保修期:本项目不涉及。
1.3.7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 个,本项目不限投限中一个标包。
标包一:上市公司,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0万元;
标包二:存续公司,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0万元。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
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折扣)80%。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折扣)80%。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4可研编制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可研编制总负责人,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可研编制总负责人信息填写至《拟派任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中。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可研编制总负责人不得兼职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可研编制总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人员简历、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可研编制团队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可研编制团队人员至少5人(不含可研编制总负责人),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信息填写至《拟派任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中。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专业类别须涵盖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提供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不得兼职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自中标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中标人需在5人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之外额外提供1名技术人员常驻建设单位现场提供技术支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可研编制人员团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人员简历、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可研编制咨询服务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7 信誉要求:
2.7.1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7.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7.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7.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8 其他要求:
2.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8.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8.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8.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8.11所有服务须投标人自行提供。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7月29时30分至2023年7月316时30分(北京,下同)。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2023-20度北京联通局房改造类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采购。
1.2 招标编号:2023
1.3 招标内容:
1.3.1 采购内容:采购上市公司及存续公司的局房改造类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包含结构加固及外立面装修、消防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供配电系统、消安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等配套系统。单项合同额超过国家法定采购限额或需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规委审批、合同备案等)的项目除外。
1.3.2 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不含增值税),招标人将按照各标包预算金额作为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签约,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
1.3.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4个月。
1.3.5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项目需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可研编制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在完成现场勘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的编制。
1.3.6 ※保修期:本项目不涉及。
1.3.7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 1 个,本项目不限投限中一个标包。
标包一:上市公司,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0万元;
标包二:存续公司,预算金额(不含税)人民币150万元。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格):
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设置最高限价:
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折扣)80%。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折扣)80%。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资质其中一项:
(1)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4可研编制总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可研编制总负责人,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可研编制总负责人信息填写至《拟派任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中。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可研编制总负责人不得兼职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可研编制总负责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可研编制总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人员简历、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可研编制团队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可研编制团队人员至少5人(不含可研编制总负责人),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信息填写至《拟派任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中。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专业类别须涵盖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提供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不得兼职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已定的可研编制团队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自中标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中标人需在5人可研编制团队人员之外额外提供1名技术人员常驻建设单位现场提供技术支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可研编制人员团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人员简历、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可研编制咨询服务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7 信誉要求:
2.7.1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7.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7.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7.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8 其他要求:
2.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8.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8.6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8.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8.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8.11所有服务须投标人自行提供。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7月29时30分至2023年7月316时3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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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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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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