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城区至吴家塘供水项目金塘工业园区分质供水管网及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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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城区至吴家塘供水项目-金塘工业园区分质供水管网及泵站工程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1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邵武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招标控制价)40539716元(其中暂列金额:188.7606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90万元;另含税甲供材料费:18.816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破除修复工程、供水管网(生活给水主管管管道DN100~DN300总长26773米,工业给水主管管道DN500总长378米)、吴家塘泵站土建及安装、七牧泵站土建及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5397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642-2013)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并符合设计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3)《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
15时00分至2023年08月0
17时00分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城区至吴家塘供水项目-金塘工业园区分质供水管网及泵站工程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1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邵武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招标控制价)40539716元(其中暂列金额:188.7606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90万元;另含税甲供材料费:18.816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破除修复工程、供水管网(生活给水主管管管道DN100~DN300总长26773米,工业给水主管管道DN500总长378米)、吴家塘泵站土建及安装、七牧泵站土建及安装,具体以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5397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642-2013)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并符合设计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3)《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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