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项目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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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马保村。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马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2094平方米,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308.151万元 。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固定单价包干。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安装部分:新安装环网柜、高压柜、低压柜、低压计量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智能辅助监控系统、母线槽、桥架、新拉电力电缆、制作安装电缆终端头等。(2)土建部分:制作设备基础、电缆管沟、接地、照明等设施、新建电力电缆排管、工井等。(3)通信部分:新敷设光缆、布放尾纤、光纤配线架等。(4)自动化部分:新安装DTU、工业级交换机、4G无线加密通信模块、通信管理机等。(5)负责本工程供电方案的施工图纸送审、报批的配合、负责本工程外线通电(若外线工程受新政策影响,则按新规执行)等。以上工作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中标人于甲方通知进场起90个日历天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
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5)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自2018年1月
至今至少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
为准);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2018年1月
至今至少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电压等级配电工程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
为准)。
8)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9)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9人。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
为2023年 8 月 1 日至2023年 8 月 7 日,每天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马保村。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马保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地块(福州高新区新马花园)项目永久用电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2094平方米,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308.151万元 。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固定单价包干。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安装部分:新安装环网柜、高压柜、低压柜、低压计量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智能辅助监控系统、母线槽、桥架、新拉电力电缆、制作安装电缆终端头等。(2)土建部分:制作设备基础、电缆管沟、接地、照明等设施、新建电力电缆排管、工井等。(3)通信部分:新敷设光缆、布放尾纤、光纤配线架等。(4)自动化部分:新安装DTU、工业级交换机、4G无线加密通信模块、通信管理机等。(5)负责本工程供电方案的施工图纸送审、报批的配合、负责本工程外线通电(若外线工程受新政策影响,则按新规执行)等。以上工作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中标人于甲方通知进场起90个日历天内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
(6)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8号)的要求办理信息登记。
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5)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自2018年1月
8)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或电力工程类专业或机电工程类专业或建筑电气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9)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9人。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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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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