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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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002295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05-20230803-476 4、采购项目预算:3,836,802.8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日历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
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
10月
执行)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3 年 4月至2023 年 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期内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4 月份以来的连续3 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承诺书;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
、期限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8月0
至2023年08月1
, 每日
9:00时到12:00时,
14:30时到17:00时(北京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
、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2023年08月1
09:30(北京
) 2、开标
:2023年08月1
09:30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002295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05-20230803-476 4、采购项目预算:3,836,802.8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日历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836,802.86 | 湖南省公安厅办公楼维修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3,836,802.86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具有有效期内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4 月份以来的连续3 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份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承诺书;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证)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8月0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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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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