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中央商务区北片区街旁绿地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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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台区中央商务区北片区街旁绿地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雨审批项发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69.97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69.97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1.2 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两桥片区,东至陇淮路东侧,西至守正路,南至龙西路,北至数字大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地块四周的街旁绿地的景观设计,住宅地块是A、B、C、D地块以及 D地块南侧增加部分,绿地总面积约 16409 平方米,商业地块是F、G地块,绿地面积约 4086 平方米,总绿地面积约 20495 平方米。具体内容: 硬质铺装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户外设施、亮化工程、海绵城市、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围挡等。
2.1.3 合同估算价: 15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27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9月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9月2
工程竣工日期:205月2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硬质铺装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户外设施、亮化工程、海绵城市、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围挡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时,企业业绩(如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9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求: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缴费参保证明缴费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C、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A、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E、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根据苏建函建管393号文及建办市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3)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4)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符合国家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2分。(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2)园林专业人员(1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0.6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4分。(园林绿化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上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满分0.6分) (3)结构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0.3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4)排水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0.3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5)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0.3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6)造价专业人员(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职称职称的得0.3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满分0.3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关于本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得分;相关人员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三者之一所体现的专业为准。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7月(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可以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8年7月(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95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中的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业绩可以兼得。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2023-09-11 09: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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