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钱东中心卫生院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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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PZH023DC55
二、项目名称:饶平县钱东中心卫生院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不受采购人装修进度影响下)。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5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必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
1、获取磋商文件: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1(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项目名称:饶平县钱东中心卫生院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工作日(不受采购人装修进度影响下)。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5000.00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必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
1、获取磋商文件: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1(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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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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