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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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113 号《关于 G7611 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 207 号《关于 G7611 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43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专项建设基金、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西昌市小庙乡附近,顺接在建G7611昭通至西昌高速公路,完全利用既有G5线京昆高速公路(小庙至黄联关段),经中坝乡,盐源县平川镇、金河乡、棉桠乡,止于长柏乡川滇省界处,与拟建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即云南段)相接。本项目的路线贯穿贵、云、川三省,是西南内陆地区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圈的一条便捷通。
本项目初步设计全长233.217公里,其中主线155.422公里,同步建设西昌、木里、泸沽湖3条高速公路支线,共77.795公里,其中西昌支线起于西昌市黄联关镇,经西溪乡、大兴乡、川兴镇,止于东河乡,接G7611昭通至西昌段,全长38.115公里;木里支线起于盐源县盖租乡元宝村,止于木里县城接G227线,全长33.828公里;泸沽湖支线起于盐源县盖租乡官田坝,止于盖租乡盖租村接S307线,全长约5.852公里。主线设置黄联关(枢纽)、得力铺、平川、蚂蟥铺、盐源、果场、棉桠、元宝(枢纽+落地)、泸沽湖(枢纽+落地)、长柏共10处互通式立交;西昌支线设置东河(枢纽)、川兴、海南、西溪共4处互通式立交;预留白家、大兴2处枢纽互通(工程量不计入本项目)。同步建设7条互通立交连接线,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隧比约74.3%。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于2021年6月1以“川水许可决〔2021〕97号”文件对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线路调整较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正在重新编制中,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开展以最终的《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批复文件要求为准。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14.80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1276.53公顷,直接影响区638.27公顷。工程土石方总挖方4543.23万立方米,填方1133.11万立方米(含绿化用土227.69万m3),区间调配218.06万m3,综合利用127.04万 m3,弃方3283.08万m3(合松方4367.73万m3)。工程沿线设弃渣场50个,施工生产生活区35个,施工道路387.42km,表土临时堆场 81 个,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本项目主线、西昌支线、木里支线盐源县路段和泸沽湖支线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木里支线及木里路段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5.6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1.45%,表土保护率94.45%,林草植被恢复率95.89%,林草覆盖率 22.45%。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中的主体及附属工程区、取弃土场区、施工场地区和施工便道区、征地拆迁区等及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造成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理、水保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S2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单位负责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全路段的总体牵头协调(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配备满足项目的项目团队,每个月与招标人联合办公不低于7天),由S2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单位牵头,总体牵头协调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制定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制度,收集、整理水土保持相关内业资料;
(2)统筹制定S1、S2两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及考勤制度;
(3)收集整合S1、S2两个标段水保监理和监测资料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资料以及汇报、沟通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4)统筹协调两个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本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统筹协调两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单位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6)与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部门成立水保中心,由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协助安全部门进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对现场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整改问题。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和合同主要条款。
2.4服务期限: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S1、S2、SBJC、SBYS。其中S1、S2标段负责水土保持监理工作;SBJC标段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SBYS标段负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等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S1、S2、SBJC标段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之日止。预计总服务期8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60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缺陷责任期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阶段为24个月。
SBYS标段服务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备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2业绩要求:
注:“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3.3 人员要求:
注:1.“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3.4 关联关系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项目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存在上述关系。
3.5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指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公布的信用等级,以招标人核查的为准)。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2020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1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0 时 30 分(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项目 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113 号《关于 G7611 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 207 号《关于 G7611 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43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专项建设基金、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西昌市小庙乡附近,顺接在建G7611昭通至西昌高速公路,完全利用既有G5线京昆高速公路(小庙至黄联关段),经中坝乡,盐源县平川镇、金河乡、棉桠乡,止于长柏乡川滇省界处,与拟建G7611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宁蒗至香格里拉段,即云南段)相接。本项目的路线贯穿贵、云、川三省,是西南内陆地区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和珠三角经济圈的一条便捷通。
本项目初步设计全长233.217公里,其中主线155.422公里,同步建设西昌、木里、泸沽湖3条高速公路支线,共77.795公里,其中西昌支线起于西昌市黄联关镇,经西溪乡、大兴乡、川兴镇,止于东河乡,接G7611昭通至西昌段,全长38.115公里;木里支线起于盐源县盖租乡元宝村,止于木里县城接G227线,全长33.828公里;泸沽湖支线起于盐源县盖租乡官田坝,止于盖租乡盖租村接S307线,全长约5.852公里。主线设置黄联关(枢纽)、得力铺、平川、蚂蟥铺、盐源、果场、棉桠、元宝(枢纽+落地)、泸沽湖(枢纽+落地)、长柏共10处互通式立交;西昌支线设置东河(枢纽)、川兴、海南、西溪共4处互通式立交;预留白家、大兴2处枢纽互通(工程量不计入本项目)。同步建设7条互通立交连接线,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隧比约74.3%。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于2021年6月1以“川水许可决〔2021〕97号”文件对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由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线路调整较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正在重新编制中,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开展以最终的《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批复文件要求为准。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14.80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1276.53公顷,直接影响区638.27公顷。工程土石方总挖方4543.23万立方米,填方1133.11万立方米(含绿化用土227.69万m3),区间调配218.06万m3,综合利用127.04万 m3,弃方3283.08万m3(合松方4367.73万m3)。工程沿线设弃渣场50个,施工生产生活区35个,施工道路387.42km,表土临时堆场 81 个,具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本项目主线、西昌支线、木里支线盐源县路段和泸沽湖支线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木里支线及木里路段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5.6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1.45%,表土保护率94.45%,林草植被恢复率95.89%,林草覆盖率 22.45%。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中的主体及附属工程区、取弃土场区、施工场地区和施工便道区、征地拆迁区等及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造成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监理、水保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S2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单位负责G7611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全路段的总体牵头协调(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配备满足项目的项目团队,每个月与招标人联合办公不低于7天),由S2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单位牵头,总体牵头协调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招标人制定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制度,收集、整理水土保持相关内业资料;
(2)统筹制定S1、S2两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及考勤制度;
(3)收集整合S1、S2两个标段水保监理和监测资料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资料以及汇报、沟通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4)统筹协调两个标段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本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统筹协调两个标段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单位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6)与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部门成立水保中心,由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协助安全部门进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对现场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整改问题。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和合同主要条款。
2.4服务期限: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S1、S2、SBJC、SBYS。其中S1、S2标段负责水土保持监理工作;SBJC标段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SBYS标段负责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等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2.S1、S2、SBJC标段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之日止。预计总服务期8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60个月(含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缺陷责任期及竣工水土保持验收阶段为24个月。
SBYS标段服务期:自服务合同文件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备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1、S2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SBJC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
SBYS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
3.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2018年7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
S1、S2 | 近5年(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1个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
SBJC | 近5年(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1个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
SBYS | 近5年(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水土保持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在建或已完成)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
注:“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3.3 人员要求:
标段 |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S1、S2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至少担任过 1 个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4)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标段 |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SBJC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SBYS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注:1.“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
3.4 关联关系
3.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项目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存在上述关系。
3.5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指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公布的信用等级,以招标人核查的为准)。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2020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1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0 时 30 分(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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