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北京联通运维综合管理系统研发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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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20
北京联通运维综合管理系统研发集中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采购运维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软件1套,主要包括:巡检APP集约化管控管理、移动代维、宽带外包、预占管理、缆线台账、交维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2023年项目工作量为100人月,20
项目预估工作量为100人月,工作量为预估规模,实际工作量以订单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合同上限金额按中标单价*预估工作量计算签约。
1.2.3※实施期限: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9
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所有软件开发、调试、集成和部署等工作,并具备上线条件。
1.2.4实施地域:北京市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13322.00元/人月(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网络运维管理类应用软件开发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
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开发团队须包含项目经理1名、专职研发人员(含测试人员、需求确认人员、代码开发人员等)至少5名,项目经理与专职研发人员不可复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发团队人员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开发团队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系统上线初验后至保修期结束,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名长期驻场的固定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与项目开发团队人员不可复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和专职技术支撑人员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评审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8月1
09时00分至2023年8月1
17时00分。
1.1 项目概况:2023-20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采购运维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软件1套,主要包括:巡检APP集约化管控管理、移动代维、宽带外包、预占管理、缆线台账、交维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2023年项目工作量为100人月,20
1.2.3※实施期限: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9
1.2.4实施地域:北京市内。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13322.00元/人月(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
2.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开发团队须包含项目经理1名、专职研发人员(含测试人员、需求确认人员、代码开发人员等)至少5名,项目经理与专职研发人员不可复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发团队人员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开发团队在项目服务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20%,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30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4)系统上线初验后至保修期结束,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名长期驻场的固定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专职技术支撑人员与项目开发团队人员不可复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开发团队人员和专职技术支撑人员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评审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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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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