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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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FL2302Q20N2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980,0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采购政策)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86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从事经营医疗器械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方式
获取:2023年8月1至2023年8月2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FL2302Q20N2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980,000.00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采购政策)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对接转运车 | 15(张) | 详见第二章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8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2-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 | 2(台) | 详见第二章 |
2-2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转运呼吸机 | 2(台) | 详见第二章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内(如为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接转运车)):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采购包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肺复苏机(自动胸腔按压机)、转运呼吸机)):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从事经营医疗器械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方式
获取:2023年8月1至2023年8月2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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