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层楼宇消防设备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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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层楼宇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1.1.2项目规模:预估规模为1755046.17元(不含税);
1.1.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1.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1.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二年;
1.1.6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 工程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1采购内容:对武汉分公司高层楼宇消防设备更换维修及相关服务,包括应急照明系统维修更换,部分消防水喷淋系统、水泵控制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更换,消火栓维修更换。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7月至本项目参选截止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同须提供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08月1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00时00分】(北京,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即参选截止):【2023年08月23日14时00分】。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3年高层楼宇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1.1.2项目规模:预估规模为1755046.17元(不含税);
1.1.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1.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1.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二年;
1.1.6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 工程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1采购内容:对武汉分公司高层楼宇消防设备更换维修及相关服务,包括应急照明系统维修更换,部分消防水喷淋系统、水泵控制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更换,消火栓维修更换。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9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7月至本项目参选截止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同须提供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双方签订落款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资质、人员要求
2.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
2.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登高等)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0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0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08月1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00时00分】(北京,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即参选截止):【2023年08月23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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