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浙江联通集束和一体化美化天线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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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2023-2025年浙江联通集束和一体化美化天线集中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最终规模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1.1.1预估规模:采购预算430万元(不含税);
1.1.2交货期:收到订单之日起2周内送到指定地点。
1.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订单合计金额未达预估金额,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订单合计金额达到预估金额时止,但最多延长1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的情况下,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2家(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若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的情况下,推荐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1家(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统一折扣率(非下浮率)8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本项目不接受国内生产厂家代理投标,外资企业需提供授权经营许可证或独家授权代理证书;如为进口设备原厂可以委托代理商投标,但需出具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请提供授权函复印件,原厂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之后的排气管型_900MHz/1.8GHz&2.1GHz_4+4端口(17dBi/18dBi)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需通过CNAS或者CMA认证资质)出具的天线产品电气、机械性能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原件须在投标截止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6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样品。
2.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集束和一体化美化天线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
2.8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投标人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12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 年 8月1至 2023 年8月217时 00 分。
1.1 招标内容:2023-2025年浙江联通集束和一体化美化天线集中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最终规模以招标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服务能力下发的最终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为准。
1.1.1预估规模:采购预算430万元(不含税);
1.1.2交货期:收到订单之日起2周内送到指定地点。
1.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5保修期:终验合格后3年。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订单合计金额未达预估金额,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订单合计金额达到预估金额时止,但最多延长1年)。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的情况下,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2家(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若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的情况下,推荐综合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1家(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统一折扣率(非下浮率)8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本项目不接受国内生产厂家代理投标,外资企业需提供授权经营许可证或独家授权代理证书;如为进口设备原厂可以委托代理商投标,但需出具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请提供授权函复印件,原厂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之后的排气管型_900MHz/1.8GHz&2.1GHz_4+4端口(17dBi/18dBi)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需通过CNAS或者CMA认证资质)出具的天线产品电气、机械性能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原件须在投标截止之前送达指定地点)。
2.6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样品。
2.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集束和一体化美化天线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
2.8投标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投标人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12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 年 8月1至 2023 年8月217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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