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8月份第一批物资采购(线下)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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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为:常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8月份第一批物资采购(线下)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常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竞谈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该项目采购提交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需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体类别要求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1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代理、经销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3)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12月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供)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5)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6)产品制造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书号:ISBN978-7-5123-4148-7)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7)产品制造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9)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失信惩戒
(1)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2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4.资格审查方法
4.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的,应答人须在常州晋陵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物资类项目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相关名录可登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查询,具体类别要求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4.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的,应答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性材料原件影印件,资格后审采取合格制。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2023年8月1-2023年8月217:30
6.应答文件递交 6.1截标、开标及地点:2023年8月29: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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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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