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监测系统修复及安全提升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监测系统修复及安全提升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18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4.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南京长江大桥亮化修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市政府01〔2023〕279号),对长江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全线的亮化、管线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为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夏季高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大桥正常运营、亮化保障工作,现需对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等进行修复和安全提升,本次对大桥监测系统进行修复和安全提升。
(二)工作内容
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监测系统修复及安全提升项目施工内容如下:主要对长江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受损的加速度计、传感器、电缆、视频传输光缆等进行修复,以及采集站的迁移,拆除、硬件恢复及调试等相关工程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自2023年09月0至2023年09月2,共计2历天。由于南京长江大桥为公铁两用桥,施工期间不得中断现有公路和铁路的运营,因此施工的段较少(每周约有3-4天可以施工,每天可施工约2-4小时),供应商须自行与铁路部门协调施工,确保在规定内完成所有修复和安全提升工程的施工。
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2022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公铁两用特大桥健康监测实施项目。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08月1至2023年08月2,每天9:00-18:00(北京)。
2.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2023年08月314:00时(北京)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2023年08月314:30时(北京)
项目名称: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监测系统修复及安全提升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18万元
最高限价: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4.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南京长江大桥亮化修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市政府01〔2023〕279号),对长江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全线的亮化、管线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为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夏季高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大桥正常运营、亮化保障工作,现需对大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等进行修复和安全提升,本次对大桥监测系统进行修复和安全提升。
(二)工作内容
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监测系统修复及安全提升项目施工内容如下:主要对长江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受损的加速度计、传感器、电缆、视频传输光缆等进行修复,以及采集站的迁移,拆除、硬件恢复及调试等相关工程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自2023年09月0至2023年09月2,共计2历天。由于南京长江大桥为公铁两用桥,施工期间不得中断现有公路和铁路的运营,因此施工的段较少(每周约有3-4天可以施工,每天可施工约2-4小时),供应商须自行与铁路部门协调施工,确保在规定内完成所有修复和安全提升工程的施工。
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2022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2)-(6)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公铁两用特大桥健康监测实施项目。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08月1至2023年08月2,每天9:00-18:00(北京)。
2.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2023年08月314:00时(北京)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2023年08月314:30时(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公司泉州电厂基于IMS平台智慧火电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数据接入及系统集成服务采购公告 2024-09-19
- 临沭县人民医院电脑端网络版反病毒软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9
- 2024年中国联通阜新市分公司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9
- 兴化市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内涵质控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19
-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19
- 黄冈师范学院软件正版化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9
- 中国(南京)软件谷信息化项目全流程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19
- 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软件)采购定向采购公告 2024-09-19
- 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网络建设智能管理平台软件研发集中采购公告 2024-09-19
- 桂林医保移动支付信息化建设项目(Ⅰ期)掌上医院系统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09-19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孙阳
-
标书下载更多
- 河南大有能源物资采购中心办公用品一批147项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厅在职在编民警辅警职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2024年世纪游轮观光船首航仪式活动
- 2024年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十三招标公告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2024年度质量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广东省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银行服务职业教育协同创新—宁夏高等职业院校1+X书证融通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 茂名检测院2024年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公告
- 2024TY012生物质工程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华南农业大学2024TY013资源环境学院学科建设采购设备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