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收藏项目
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2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晋城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雨污水管道约20km;新建线性雨水沟约1.6km;车行道改造及恢复约140000㎡;人行道改造及恢复约9000㎡;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新建雨水花箱350个;下沉式绿地改造7500㎡等。总投资10722.43万元。
2.3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范围内雨污合流的25个居住小区、9个棚户区、5个城改村、10条背街小巷和10个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等
2.4 项目招标编号:JZH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花园头村(内含御景龙湾东侧巷)、晓庄村、凤鸣小区、西谢匠、凤台东区、下辇(下辇北部、下辇南部、下辇西南部)、望川楼9个棚户区;东上庄、陈岭村、山门、小刘家川、东吕匠5个城改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投资额:3681.95万元
002第二标段:凤台新村、泽州县环保局、迎宾小区、太铸家属院、十中家属院、交通局小区、民运巷、商品公路小区、农行家属院、卫生局家属楼、欣瑞小区、公路局小区、望盛小区、广发花园小区、征费处小区、江淮小区、清华小区、检察院小区、农机厂小区、泽州土地局家属楼、仁和小区、龙泽苑小区、广播电视剧家属楼、东交巷、泽州物资公司小区25个居住小区;上辇北侧巷、钟府巷、金辇东街、阳光巷、川东路、怡泽园南侧街道、广发西侧街区、十中北侧街区道路、军民巷等初步设计图纸内所有雨污分流工程,投资额:7040.48万元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21历天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历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18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人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人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时起至2023年8月218时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2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晋城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改造雨污水管道约20km;新建线性雨水沟约1.6km;车行道改造及恢复约140000㎡;人行道改造及恢复约9000㎡;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新建雨水花箱350个;下沉式绿地改造7500㎡等。总投资10722.43万元。
2.3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花园头河、回军河源头范围内雨污合流的25个居住小区、9个棚户区、5个城改村、10条背街小巷和10个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等
2.4 项目招标编号:JZH
2.5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花园头村(内含御景龙湾东侧巷)、晓庄村、凤鸣小区、西谢匠、凤台东区、下辇(下辇北部、下辇南部、下辇西南部)、望川楼9个棚户区;东上庄、陈岭村、山门、小刘家川、东吕匠5个城改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投资额:3681.95万元
002第二标段:凤台新村、泽州县环保局、迎宾小区、太铸家属院、十中家属院、交通局小区、民运巷、商品公路小区、农行家属院、卫生局家属楼、欣瑞小区、公路局小区、望盛小区、广发花园小区、征费处小区、江淮小区、清华小区、检察院小区、农机厂小区、泽州土地局家属楼、仁和小区、龙泽苑小区、广播电视剧家属楼、东交巷、泽州物资公司小区25个居住小区;上辇北侧巷、钟府巷、金辇东街、阳光巷、川东路、怡泽园南侧街道、广发西侧街区、十中北侧街区道路、军民巷等初步设计图纸内所有雨污分流工程,投资额:7040.48万元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21历天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历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18历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人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执行晋政办发【2017】135号、晋市建建函【2019】122号文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执业,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5 投标人如为山西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查询页(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具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9时起至2023年8月218时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恒逸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安装劳务分包065-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2024-10-02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西钢钒分配器等备件(综合)(第2次)招标公告 2024-10-01
- 2024年南昌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10-01
-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拔桩及高铁托换工程-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_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拔桩及高铁托换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01
- 大气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续建)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30
-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午胎二分厂硫化机轮番大修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24-09-30
- 宿迁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设计系外出实践课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30
- 2024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二期基础机电新建工程暖通系统板式换热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30
- 第五师医院洗衣房外包管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30
- 赫章县野马川水库移民集中安置点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