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西藏公司财务部2023年涉税驻点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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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财务部2023年涉税驻点服务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金额),922330.10元(不含税金额)。
1.3采购内容:财务部2023年涉税驻点服务项目,主要围绕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从收入、成本费用入账合规性、资产负债确认的准确性等方面入手,开展全税种清查、历史往来账款清理、暂估费用清理及其他事项,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以及政策适用的规范性、备查资料的完备性及合规性。
(1)确定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案。
(2)确定2019-2022年全税种清查方案。
(3)确定历史往来账款清理方案。
(4)协助甲方做好资料归档,以备税务核查。
(5)协助甲方做好涉税资料归档,税收政策解读。
(6)财务部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通过聘请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税务中介机构完成上述工作,达到公司财税业务低风险,实现公司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1.4项目周期:2023年9月
至20
8月3
(计划
,若采购时长延后,自合同签订起1年)。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拟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分配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金额),922330.10元(不含税金额);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4财务保密:应答人不得在2023年度中同时为采购人的竞争对手提供有类似内容(诸如所得税汇算、增值税清理、税收筹划等)的服务(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8月
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类似业绩指税收风险排查或税收筹划类等)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或发票等。
备注:
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发票的金额或者网上发票系统查询截屏金额为准。
2.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7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 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 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3年08月2
16时00分至2023年08月2
20时30分(北京
,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金额),922330.10元(不含税金额)。
1.3采购内容:财务部2023年涉税驻点服务项目,主要围绕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从收入、成本费用入账合规性、资产负债确认的准确性等方面入手,开展全税种清查、历史往来账款清理、暂估费用清理及其他事项,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确性以及政策适用的规范性、备查资料的完备性及合规性。
(1)确定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案。
(2)确定2019-2022年全税种清查方案。
(3)确定历史往来账款清理方案。
(4)协助甲方做好资料归档,以备税务核查。
(5)协助甲方做好涉税资料归档,税收政策解读。
(6)财务部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通过聘请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税务中介机构完成上述工作,达到公司财税业务低风险,实现公司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1.4项目周期:2023年9月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名。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拟选取一名中选人,份额分配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0000.00元(含税金额),922330.10元(不含税金额);应答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财务服务 | 项 | 1.000 |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4财务保密:应答人不得在2023年度中同时为采购人的竞争对手提供有类似内容(诸如所得税汇算、增值税清理、税收筹划等)的服务(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8月
备注:
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发票的金额或者网上发票系统查询截屏金额为准。
2.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7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 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 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比选文件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附件《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措施表》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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