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洛阳市偃师区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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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洛阳市偃师区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
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4、项目总投资:约6394.75万元(含设计、施工、采购等所有本项目产生的费用);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建安费的1.55%(包含在项目总投资6394.75万元内);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包含在项目总投资6394.75万元内);
5、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100%落实到位;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9.3亩,包括 7.01亩地块(简称:“A地块”)与2.29 亩地块(简:“B地块”)
主要建设内容:
(1)A 地块主要建设地上4 层的综合农贸市场一栋,其中一层用于蔬菜水果、肉蛋水产等生鲜采购: 二层用于粮油调味、方便速食酒水乳饮、特产等干货采购;三层建设干货存储仓库;四层建设办市场服务中心。
A 地块建设配套停车场,停车位 70 个。
(2)B 地块主要建设地上3 层配套综合楼一栋。其中一层用于检验检疫中心建设,主要为农产品检验检测;二层三层用于电商消费运营中心建设,主要用于线上消费、线上交易的运营工作。
B 地块无配套停车场。
(3) 购置又车等设备,并完善项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工程。
7、计划工期:36历天(完成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8、招标范围: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9、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24:00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9月19时30分 (北京)。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洛阳市偃师区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项目;
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4、项目总投资:约6394.75万元(含设计、施工、采购等所有本项目产生的费用);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建安费的1.55%(包含在项目总投资6394.75万元内);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包含在项目总投资6394.75万元内);
5、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100%落实到位;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9.3亩,包括 7.01亩地块(简称:“A地块”)与2.29 亩地块(简:“B地块”)
主要建设内容:
(1)A 地块主要建设地上4 层的综合农贸市场一栋,其中一层用于蔬菜水果、肉蛋水产等生鲜采购: 二层用于粮油调味、方便速食酒水乳饮、特产等干货采购;三层建设干货存储仓库;四层建设办市场服务中心。
A 地块建设配套停车场,停车位 70 个。
(2)B 地块主要建设地上3 层配套综合楼一栋。其中一层用于检验检疫中心建设,主要为农产品检验检测;二层三层用于电商消费运营中心建设,主要用于线上消费、线上交易的运营工作。
B 地块无配套停车场。
(3) 购置又车等设备,并完善项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工程。
7、计划工期:36历天(完成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
8、招标范围: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9、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每个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24:00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9月19时30分 (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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