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11PHEV项目整车NVH性能试验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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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D511 PHEV项目整车NVH性能试验-202307271615
2.2实施地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3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3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1、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介于2021年1月
至2021年12月3
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
晚于2022年1月
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资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20:00至2023年8月2
20: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D511 PHEV项目整车NVH性能试验-202307271615
2.2实施地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3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3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1、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1)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资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20:00至2023年8月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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