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程“十里廊道”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5
收藏项目
3、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程“十里廊道”生态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9.851649(万元)
6、最高限价:499.85164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本项目施工范围为沿晓峰垭至火烧坪集镇S255省道及两侧环境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休息平台1处、观景凉亭2处,生态公厕1处,生态停车场1处、矿洞修复1处、景观小品、地面铺装、水生态修复及绿化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
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近一期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9.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8月2
至2023年09月1
,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9.851649(万元)
6、最高限价:499.85164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本项目施工范围为沿晓峰垭至火烧坪集镇S255省道及两侧环境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休息平台1处、观景凉亭2处,生态公厕1处,生态停车场1处、矿洞修复1处、景观小品、地面铺装、水生态修复及绿化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近一期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分公司缴纳有效);
9.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冶设备院太钢鑫海钢渣间扩容及增设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钢构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2
- 永登公司3#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窑头、窑尾CEMS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 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化学实验室试剂采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22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潮白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通州段)施工4标项目部围挡采购公告 2025-04-22
- 繁昌窑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三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 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助沉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 中节能国祯合肥祯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小仓房厂二期螺杆泵维修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22
-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厂区空调清洗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2
- 土石方工程-大季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任务招标公告 2025-04-22
- 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穿越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