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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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6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4661749.63元。
4.项目概况: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为故县镇、东宋镇、小界乡、景阳镇、兴华镇、涧口乡、陈吴乡(镇)的9条农村公路,对存在单个急弯连续急、陡坡、环境复杂、视距不良、路测险要的9条农村公路进行完善增加护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地点:洛宁县境内;
6.工期:9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9.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并出具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单位盖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8月2至2023年09月024:00,注册后查看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 09月108时40分 (北京)。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66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4661749.63元。
4.项目概况:洛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工程为故县镇、东宋镇、小界乡、景阳镇、兴华镇、涧口乡、陈吴乡(镇)的9条农村公路,对存在单个急弯连续急、陡坡、环境复杂、视距不良、路测险要的9条农村公路进行完善增加护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地点:洛宁县境内;
6.工期:9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9.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并出具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单位盖章)。
(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8月2至2023年09月024:00,注册后查看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23年 09月108时40分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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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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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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